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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中院:让每一位法官都当一回审判长
发布时间:2014-08-19 13:53:24


8月18日,崇左中院民二庭开庭,助理审判员黄莹莹任审判长

    本网讯(叶铭予 黄莹莹)  “这个案件就要由我当审判长了,心情好复杂!”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助理审判员黄莹莹拍着心口对周围的同事说。她有一些紧张,又有一些激动,还有一点害怕。这就是崇左市中院庭审评查活动中一个工作缩影,亦是该院通过庭审评查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

    当庭审结束,助理审判员小黄将法槌落下时,显现在她脸上的不再是紧张、激动和害怕,而是兴奋。按照她自己的说法是:切身体会了一把当审判长的滋味!根据评查组的反馈,她深刻了解了自己在归纳争议焦点及庭审调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加以改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全区法院庭审评查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崇左中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制定本市庭审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借鉴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通过在中院层面放手让助理审判员担任自己主办案件的庭审审判长的方式,实现“争取让每一位一线法官都当一回审判长”的工作目标。各一线办案的业务庭特别是民事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每一位法官都要拿出一定数量自己主办的案件参与到庭审评查活动中来,接受评查组的审核考评。评查小组认真做好评查记录,并根据法官形象、庭审程序、庭审思路、庭审秩序、辩证力度等庭审要素进行点评和打分。评查组的点评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平时没有发现的诟病,也为广大法官创新争优提供了有益平台,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大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

    通过“自己当主办案件审判长” 的方式,广大一线法官特别是以前从没有当过审判长的助理审判员,办理案件的逻辑性和整体性得到加强,庭审驾驭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也无形得到提高,有效地推动了法官队伍素质全面提升的进程。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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