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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市白云区委书记谷文耀受审 受贿超200万
作者:赵瑞希   发布时间:2014-08-20 08:56:39


    8月19日,原广州市白云区区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谷文耀涉嫌受贿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对于检方指控其非法收受人民币229万元、港币13万元、英镑1.44万镑的犯罪事实,谷文耀当庭认罪。

    检方指控谷文耀在2003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其担任广州市白云区区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干部职务调整、提拔任用、工程承包、施工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对方财物合计人民币229.405万元、港币13万元、英镑1.44万镑以及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干股”。

    在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主要对被告人是否构成投案自首及价值100万元的“干股”是否属于发生了实际转让情形进行了辩论。

    辩护人认为在2013年5月28日至5月30日,谷文耀在广州市纪委工作人员向其了解调查相关违纪情况期间,在没有具体受贿行为指向询问的情况下,其本人即主动并如实向纪委工作人员供述了其全部受贿情况,包括广州市纪委尚未掌握的涉嫌受贿的犯罪问题,属于《刑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的自首情形,应当认定为投案自首。

    但检察机关认为,谷文耀交代的犯罪事实在其被带走之前已经掌握的,在带走之后交代的都是同种犯罪事实,不应认定为自首。

    对于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干股”,辩护人认为谷文耀未获取任何实际股权,不应认定“干股”发生了实际转让情形。对此,检察机关与辩护人意见一致。

    谷文耀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其他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认罪。谷文耀在法庭上称,截止2014年5月13日,其已要求家属代为退还赃款人民币227.04万元、港币13万元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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