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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特大中越跨国贩婴案被告人“忏悔录”
作者:吴凰汇   发布时间:2014-08-20 13:49:15


“6·8”特大贩婴案一审宣判现场。

    “我向法庭认罪认错,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活下去的机会”,“我上学少不懂法律,我现在知道错了,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家里还有老人和残疾的小孩,没有我,这个家怎么办?”…… 这是“6·8”特大中越跨国拐卖婴儿案庭审中,部分被告人说的话。

    文化程度低、没有固定工作、法律意识淡薄是他们共同的特点,24名被告人中,仅有4人是中专以上文化,其他大多都是初中和小学文化,还有4名是文盲。他们当中有固定工作的只有7人,其余都是农民和无业人员,还有1名学生。

    主犯阿兰:我也是“受害者”

    阿兰(一审被告人、二审上诉人黄清恒)个子不高,面容清秀,看起来很瘦弱,几度在庭审中抹泪,让人很难将她与这起特大跨国贩婴案头号主犯联系在一起。

    现年32岁的阿兰出生于越南,没有固定工作,年纪轻轻便结婚并在越南生下两个女儿。她说自己也是“受害者”,2007年被骗至广东嫁为人妻,又在中国生下两个女儿。由于没能为新丈夫生下男孩,经常遭到丈夫的毒打和拘禁。后阿兰被越南老乡阿中带回越南,两人相互勾结,开始从事贩婴“生意”。

    从2010年至2011年6月案发,阿兰共参与作案16次,涉及拐卖婴儿22人。

    今年5月16日,当听到自己一审被判处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后,阿兰当庭痛哭,后她提出上诉。

    在8月14日的二审中,阿兰提出,她所贩卖的都是越南弃婴或者父母自愿放弃抚养的小孩,她只卖不拐,社会危害性较小。“我自己也还有四个小孩要养,我向法庭认罪认错,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活下去的机会”,她请求二审法院能减轻其罪行。

    90后“小妹”:不仅帮别人卖小孩 也卖自己的小孩

    该贩婴团伙中,92年出生的越南女孩“小妹”(一审被告人陈天祝草簪)引人注意,这位年轻的“辣妈”,竟狠心卖出自己的亲生骨肉。

    小妹原是越南头顿省九年级的一名学生,早恋结交了一名无业男朋友,分手后小妹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害怕被发现,小妹在阿兰等人的安排下,从越南芒街偷渡至中国东兴,打算生下小孩后,就在中国“处理”掉。

    2010年农历7月,小妹生下一名男婴,经人介绍卖给了广东揭阳市李氏男子。

    小妹分得15兆越南盾(约合人民币4500元),看着钱也很好赚,想到自己还没找到工作,小妹就加入了贩婴团伙,帮助运输婴儿,先后共参与作案5次,涉及拐卖婴儿5人。

    归案后,小妹表示,自己是越南人,不知道帮人带小孩过境是犯罪,小妹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后并没有提出上诉,“现在认识到错了,后悔不已。”

    摩的哥:为多载几次客 稀里糊涂就犯罪了

    郑斯旭原是东兴市普通的一名摩的司机,一次偶然的载客,让他卷入了这起贩婴团伙中。

    由于竞争者多,每日赚取的生活费少,而且不稳定,在一次载客中认识了阿庄(一审被告人黄曼丽),帮她接送过一个婴儿,得到500元的丰厚利益。

    这种便宜事郑斯旭很乐意去做,双方互留了联系方式,渐渐地,郑斯旭开始负责在东兴市下滩岭码头及水文站码头接送带着被拐婴儿偷渡入境的越南籍妇女到东兴市区,以及安排东兴市至广东省揭阳市的客车司机接受在两地间接送被拐婴儿的涉案人员搭乘客车。期间共参与作案11次,涉及拐卖婴儿17人,一审被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郑斯旭2006年就与妻子离婚,独自抚养一个有先天性残疾至今不能站立的小孩,“没有我这个家怎么办,一家人的生计全靠我一个人”,郑斯旭觉得自己既无奈又悔恨,在庭审上多次表示认罪、悔罪,请求二审法院能从轻判处,让他能早日回归家庭。

    夫妻档、母子档:碍于亲人情面帮忙

    李亚花和陈国兴是一对夫妻,都是该贩婴团伙的成员。李亚花主要负责在广西东兴市接婴儿回广东汕尾市交给其他被告人,陈国兴是一名摩的司机,他则负责接送老婆李亚花和被拐卖的婴儿。

    “我不知道行为有这么严重,我是碍于老婆的情面接送他们和照看孕妇”,一审庭审上,陈某后悔不已。

    “是我妈妈叫我帮接的婴儿,我不知道他们是被拐卖的”,说这句话的是年仅20岁的余越华,作案时她还没到17岁,是一名中专学生,听从母亲的话而误入贩婴团伙。如今,余越华的母亲涉案在逃,父亲病故,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后她没有提出上诉,“家中还有年幼的弟弟妹妹需要照顾,我争取好好改造,早日出去”,余越华稚嫩的脸庞不禁让人觉得遗憾。

    该犯罪团伙中,还有三人是重组家庭后的母子女关系。阮氏雪贞是一审被告人阮氏军的亲生女儿,苏雄彬是阮氏军的继子,他们都是碍于亲人的情面,帮助母亲阮氏军做事,慢慢的被“带入”犯罪中。

    从2010年至2011年6月案发,该团伙共卖出儿童20余名,被公安机关解救出11人。被解救的11名孩子中,最小的刚刚出生10天左右,最大的7个月左右。

    一审宣判后,有7人提出上诉请求轻判,如今,二审庭审已经结束,纵使他们有千万种无奈和可怜,也不应从事犯罪,忏悔掩盖不了罪行,他们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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