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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官高效执行全力挽救垂危生命
作者:马领海 张乐 苏成龙   发布时间:2014-08-28 13:48:11


法官将34.5万余元赔偿款送到申请人病床前。

    2014年8月22日上午,河南省义马市法院执行二庭的干警冒着酷暑驱车几十公里赶往渑池县天池镇藕池村。半个小时后,法院警车在一座稍显破败的农家小院门前停下,就有十几个老百姓围了上来看个究竟。

    法院执行二庭李照玺庭长刚从警车上下来,一个左腿稍有不便的老者便伸着双手迎了上来。他握着李庭长的手,双眼潮湿、激动不已地说:“真是想不到您们的办案效率这么高,短短十来天,你们就把我家的三十多万救命钱讨要回来了,天这么热还亲自把钱送到我们家里来,你们真是我们一家的救命恩人啊!”老人一边说着,一边握着李庭长的手,把李庭长引进到了家里。

    2012年11月14日17时,本案申请人王亮景因遭遇车祸受伤,虽经义马市某医院诊断治疗,不料王亮景病情恶化,最终导致呈植物状态。申请人王亮景的法定代理人一纸诉状将义马市某医院告上了法庭。此案经义马市人民法院、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义马某医院赔偿原告王亮景各种损失34.5万余元。

    2014年8月11日,义马法院执行二庭受理后,执行二庭庭长李照玺认真研究案情,精心制定执行方案。案件执行过程中, 执行二庭双管齐下,三路并进。李庭长一方面不顾工作繁忙往返60多公里看望患者,了解家境状况。另一方面,多次到义马某医院与医院领导进行沟通协商。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对义马某医院在义马市各大银行的账户展开全面查询。经过十天的紧张努力,2014年8月21日下午,义马某医院将赔偿款345069.41元全额汇到了法院账户。该院执行二庭急群众之所急,在最短时间内将赔偿款345069.41元送到了申请人王亮景病床前。

    至此,这起涉及数额较大、关乎一个普通群众生命安全的涉民生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此案执结,历时时间短,执行效率高,不仅体现了义马法官为民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而且为挽救当事人垂危的生命提供了可靠保障,让当事人一家在贫病交加的困境中增添了信心和希望。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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