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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中院院长开庭 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
发布时间:2014-09-12 14:00:12


防城港市中院院长杨智军在审核被告人身份。

    本网讯(吴凰汇 苏益彧)  9月11日上午,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与往常不同的是,审判长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智军担任,市检察院检察长金明华出庭支持公诉。

    据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贺平因宅基地分配问题,与同村村民结下恩怨,今年1月26日,黄贺平对被害人实施报复,在扭打过程中将2人刺死、2人刺伤。检察院以被告人黄贺平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两个多小时的庭审,经过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展开充分辩论,案件事实得以理清,整个庭审依法进行、规范有序、张弛有度,显示了审判长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另行宣判。

    “一把手”亲自审案,是防城港市中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重要一项。据悉,今年7月,该院出台了《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办案制度》,要求院领导班子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带头办案,并明确院长一年内要带头审理案件3件以上。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让院长回归法官身份,既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又能发挥领导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调动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还能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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