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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到芝罘区法院调研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26 10:15:50


    9月25日,团中央国际联络部一处副处长孟洋到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对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进行调研。

    本网讯(刘国军)  9月25日,团中央国际联络部一处副处长孟洋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对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进行调研。团省委办公室副主任盛夏、团市委办公室主任王军智、团区委副书记谢雨笑陪同调研。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芝罘区法院组织建立起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人员的政法、社会“两条龙”工作体系,先后被省、市两级法院肯定和推广,曾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

    近年来,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将心理干预机制贯穿于“教育、感化、挽救”整个过程,实现了审判工作与青少年犯罪预防、转化、矫治的无缝对接,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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