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大理市法院打造“一站式”阳光服务
发布时间:2014-09-30 10:18:40


大理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本网讯(蒋理智 李泽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理念,更好地发挥诉讼服务窗口联系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审判的作用,云南省大理市法院“一站式、多层次、全方位”诉讼服务中心已于9月下旬正式投入使用。

    通过对原有立案信访及诉讼服务窗口进行改造整合,大理市法院在院机关二楼大厅建成包括安检导诉区、审判事务区、调解速裁区、信访接待区、便民服务区这五个诉讼服务区域组成的诉讼服务中心。“中心”作为法院诉讼活动的前置窗口和服务平台,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全程专人引导。来访群众在安检导诉区进行安检和登记之后,就会有导诉员主动进行接待,并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流引导。根据群众的不同情况及不同需求,将群众引导至审判事务区或调解速裁区等服务区的相应窗口,方便当事人顺畅办理各项事务,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注重判后答疑。案件宣判后,当事人若对裁判有异议和疑问,可直接到诉讼服务大厅的判后答疑窗口进行咨询。由原承办法官对裁判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向当事人解释、说明。通过畅通沟通渠道,使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在判决后面对面交流,促进矛盾化解。

    配备周到服务。便民服务区是大理市法院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亮点所在。大理市法院在来访群众候访区为当事人设置了休息座椅,饮水机、储物柜等,并提供笔墨纸张、文印传真、电话网络等相关服务,便于当事人记录、撰写诉讼文书;配置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机等设备,方便群众查询所需各类信息并了解法院审判流程及各部门职能;放置诉讼指南、来访须知、风险告知书、文书样式等诉讼指引资料,便于当事人了解诉讼过程中的相关注意事项。

    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位接访的工作人员全程负责来访人员的相关问题办理程序,依法处理其正当诉求。同时与服务承诺制、司法公开制、文明接待制及岗位责任制共同配合,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提出基本要求,用制度为措施保驾护航。

    在诉讼服务大厅,来访群众能够得到诉讼引导、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材料收转、审查立案、判后答疑等问题的有效解决,群众走进服务中心就可以实现事务“一站清”,减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

    据悉,诉讼服务中心将通过“阳光服务”加大诉讼服务力度,畅通立案渠道,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实现司法和谐。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