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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中院首次通过报纸公布一批“老赖”名单
发布时间:2014-10-10 11:34:41


    本网讯(林滢)  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效打击“老赖”规避执行的行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10月9日,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在《左江日报》公布一批全市法院正在执行案件中的“老赖”名单。此次公布的名单包括158名个人以及11家公司,涉及执行总标的约6354.03万元,其中欠款最多的为2745.9万元。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通过报纸公布“老赖”名单这种方式,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在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形成较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督促“老赖”尽快履行义务。“老赖”一旦被列入信用体系“黑名单”,其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招投标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同时该院还采取强制申报财产、限制出境和高消费、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既让“老赖”赖不起,更让“老赖”不敢赖,有效地解决当前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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