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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法院获广西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双殊荣
发布时间:2014-10-13 11:59:07


    本网讯(裴玉洁)  近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彰决定,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从全区111个基层法院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区优秀法院”,成为全区10个获此殊荣的法院之一。同时,该院民一庭庭长骆巧瑜被授予“全区优秀法官”称号,是防城港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法官。

    2011年以来,东兴市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锐意进取,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全面强化审判管理,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东兴实际,积极开展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近三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25件,办结3342件,结案率97.6%。先后被评为“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区‘立案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打黑除恶专项先进集体”、防城港市“文明单位”、“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获区法院“集体二等功”、“个人二等功”、“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东兴法院在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过程中,积极探索司法创新举措,成立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化解边贸纠纷,维护中越边民合法权益;率先成立防城港市首个医患纠纷巡回法庭,并在各乡镇卫生所成立办案点,平息医患纠纷,将医患矛盾化解于源头,获得区高院罗殿龙院长充分肯定及重要批示。东兴法院的一系列司法创新举措,打造出了该院一张张闪亮的司法名片,有力化解了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骆巧瑜法官扎根于基层法院审判第一线9年,始终坚守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扎实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公正为民廉洁司法。今年6月4日,骆巧瑜法官下基层调解一起民事离婚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发生持刀砍人的事件,骆巧瑜法官不顾自身安危,第一时间挺身挡刀,化解险情。骆巧瑜法官的先进事迹获得区高院罗殿龙院长的重要批示,号召全区法院法官学习骆巧瑜法官一心为民的先进事迹和无私无畏的崇高精神。

    东兴法院此次获得双项殊荣,给全院干警带来极大的鼓舞,东兴法院全体干警将以此为契机,在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团结一致,凝神聚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司法公开,力争使法院各项工作登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国家开发开放实验区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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