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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建设规划委一科长涉嫌受贿受审
发布时间:2014-10-16 11:56:49


    本网讯(覃兆华)  广西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规划科原科长覃初波涉嫌受贿一案,10月15日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间,被告人覃初波通过职位行为帮助李某重新出具港北区东北角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界限图,收受了李某送给的人民币20000元;同年间,被告人覃初波在成功介绍港北区小江区委会留用地开发项目给刘海萍后,向刘海萍承诺对该项目的后续总平面图审查、建设用地规划方等方面提供帮助,被告人覃初波因此先后两次收受了李某人民币200000元。

    贵港市松达房地产公司于2013年初为了使“观天下”项目总面积图能尽快通过贵港市住建规划科的审查,由徐某将人民币112388元送给了被告人覃初波;2013年下半年,该公司要对“观天下”项目总面积图进行调整,增加商业面积,为了能尽快通过贵港市住建规划科的审批,又由徐某在贵港市建行龙珠小区附近将人民币100000元送给了被告人覃初波,被告人覃初波为该公司提供了帮助。

    2013年下半年,吴某找到了被告人覃初波帮助办理江南工业园区内中国石油加油站的建设用地规划界限图,在办通后,被告人覃初波收受吴某送的人民币20000元;同年的11、12月间,被告人覃初波帮助吴某办理贵港市教科局的限价房项目总平面图审查手续,收受了吴某送给的人民币10000元。

    2013年上半年间,贵港市七里香小区的开发商曾某向被告人覃初波提出对七里香小区的总平规划设计图进行调整,并要求被告人覃初波尽快办理,被告人覃初波答应了曾某的请求,并收受了曾某送给的人民币50000元。

    庭审中,被告人覃初波辩称自己并未主动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且部分财物是劳务费、中介费,是自己应得的,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因案情重大,法院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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