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强奸入狱刑释不悔改 男子涉嫌强奸幼女被诉
发布时间:2014-09-22 09:25:15


    本网讯(李国民 稂勇智)  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犯强奸罪,结果又一次身陷囹圄。9月18日,涉嫌强奸罪的刘有保被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32岁的刘有保系江西省吉水县人,小时候得过脑膜炎,左手左脚行动不便。2007年12月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1年2月27日刑满释放。

    今年7月16日上午10时许,整天无所事事便想寻找侵害对象的刘有保路过邻村老江家门口,发现只有年仅12岁的小姑娘江某某独自一人在家看电视。刘有保眼见其家里无其他人,顿生歹念,但因自己手脚不方便,就到旁边一倒塌的土房子里脱掉自己的短裤、拖鞋,然后赤身裸体蹑手蹑脚的踱进大门,悄悄靠近小姑娘。刘有保一手蒙住小姑娘的鼻子、嘴巴,一手抱住小姑娘的肚子,并欲将其拖到里屋实施强奸。小姑娘大声呼救,终于挣脱后跑出家中,并随即报案。公安干警迅速赶到后,将刘有保抓获归案。

    经办案检察官介绍,从该院近些年所办强奸案的情况看,有三个显著特点:①每年的春夏季节是强奸案的多发期;②受害对象以幼女、智障女居多;③受害对象以缺乏父母关爱和监管的女生居多。所以,在此提醒家长:在农村偏远地区,父母可能忙于农事、进城务工,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生活问题,一般任由孩子一个人玩耍,缺乏父母关爱与严格保护。因此,父母除了辛勤挣钱给子女经济上的关怀外,还应多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和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