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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原区法院:13分钟审结两起刑事案件
作者:王新 穆童 孙艳凌   发布时间:2014-10-22 13:18:42


    10月21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仅仅用了13分钟就审理完毕,并在宣判后1小时内向被告人送达了判决书。此时,距离两起案件审查起诉还不到5个工作日。

  13分钟审结两起轻微刑事案

  2013年10月29日,被告人王某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将被害人李某撞伤,后经鉴定,其血液血醇含量为180.46mg/100ml,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12月15日,王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投案。

  2013年11月29日,被告人付某酒后驾驶轿车,在倒车时撞上了被害人王某停在路边的轿车,后经交警部门认定,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后,付某向被害人赔偿17000元。后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法庭上两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

  快审快结简化庭审程序

  上午10点10分,中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准时开庭,运用速裁程序审理这两起案件。庭审一开始,主审法官任司辉首先征询被告人关于采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意见。6分钟后,第一起案件审结完毕。7分钟后,第二起案件审结完毕。1小时之后,两名被告人均拿到法院的判决书——王某、付某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一般1小时以内,被告人就可以拿到判决书。”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任司辉,同时也是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任司辉告诉记者,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后,一是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在庭前核实完毕,可以简化讯问程序。二是当庭可以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可以综合公诉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进行代替;三是对指控的证据,被告人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已经确认并签署证据明细确认书,庭审环节亦不再出示,这也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

  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范围

  今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法、最高检在包括郑州在内的18个城市试点刑事速裁。根据规定,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案件范围为,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案件。比如,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

  任司辉说,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刑事犯罪呈高发态势,其中,盗窃、危险驾驶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刑事速裁程序的实施是刑事审判的一项重要改革,可以大大提高法官办案效率, 有效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当庭审结案件,也是在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框架之内,既可以保证司法公信力,又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案件的审理质效。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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