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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领刑不悔改 男子“一房多卖”再领刑7年
发布时间:2014-10-22 09:06:12


    本网讯(王洪用)  一名“80后”男子,曾因犯集资诈骗罪于2009年7月24日被判刑。但其并未悬崖勒马,痛改前非,刑满后又上演了“一房数卖”的闹剧。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熊武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6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被告人熊武平分得宜丰县塔下农场“水韵山庄”小区一套建房指标,因无钱支付建房费用,于2010年3月5日将该建房指标以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某甲。其后在2011年至2013年间,熊武平又将该套房以出售或合伙购买的方式,先后骗得刘某某、熊某某、谷某某、钱某某的现金共计33.7万元,全部用于炒股和日常生活等开支。

    另外,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熊武平隐瞒其已将“水韵山庄”小区住房转让的事实,谎称其拥有“水韵山庄”小区住房一套,并以该房作为抵押物,骗取了张某某现金共3.6万元,该款项也均用于炒股和日常生活开支。2014年3月6日,熊武平到宜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武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337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熊武平又以普通诈骗的方式,骗取他人36000元,其行为另外构成诈骗罪。其犯有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熊武平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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