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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汾新:实现依法治国首先要树立宪法权威
作者:苏昊   发布时间:2014-10-27 16:49:26


    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无疑将为这一国家治理路径注入更大推动力。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二级大法官、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

  问:作为国家二级大法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您如何看待本次会议的召开?

   闫汾新: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了系列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全面落实这些措施,都需要依法而行,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这次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对于我国法治进程的推动,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动,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其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都是极其重大而深远的。

  问:在您看来,依法治国首先要实现什么?实现的途径又是什么?

  闫汾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完成好这些任务的关键还是在于落实。法律如果不能有效实施,再多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

  依法治国的实现途径首先是要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一般来说,我们应完善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行政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社会保障法。其次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这具有三项衡量标准。第一,是否做到职权法定。第二,是否做到程序法定。第三,是否做到法律服从。

  就法院而言,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由结果公正和程序公正组成,是法治最重要的内容。法治意味着法律的普遍适用和至高无上。公正的司法,不仅在于惩恶扬善,弘扬法治,也可以教化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可以使经济活动当事人高效有序地从事合法交易得到规制。

  问:四中全会描绘了中国式法治蓝图,在这部蓝图里,新疆在依法治区上应该有什么样的作为?

  闫汾新:依法治区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推出的一系列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发展举措中,依靠法律、运用法律的“法治思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拿全区法院近年来的工作来说,近年来,全区各级法院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依法审判了一大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以及暴恐犯罪案件,表明无论任何人、任何形式的犯罪,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这就是依法治疆、犯罪必惩的具体体现。同时,各级法院加大力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当事人为本”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健全立案机制、加快立案审查进程,依法保障当事人起诉权的正常行使。坚持巡回法庭巡回办案,探索推行“法官便民服务站”、“社区法官”、“驻村法官”等机制,让法官“零距离”与群众沟通交流,减少当事人的往返奔波和诉讼不便。

  全区法院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分权制约”的执行机制,加强对被执行人的制裁力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银行联合搭建网络查控平台,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法治区,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包括立法、普法、司法、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其中,普法是基础。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会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定纷止争,断事评案,竭尽全力把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纳入法治的框架内,以期达到“并育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悖”的最佳选择。另一方面,提升普法效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努力提高各族群众懂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意识。这也是维护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切实保障。

  问:最近已启动试点的司法改革也备受关注。您认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有哪些?

  闫汾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就提出了改革司法管理体制,诸如法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法官保障体系制度改革,审判责任制改革和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举措。四中全会又提出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些改革措施对于确保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具有深远意义。

  另一方面,要推进阳光司法,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保障司法公信。近年来,自治区高级法院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都取得了良好的初步效果,目前正还在抓紧完善建设。除此之外,自治区高院还在互联网开通“院长信箱”、官方微博、微信,在法院内网开通“书记信箱”,建立了收集、办理、回复网民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

  总之,司法改革是追求司法公正,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健全权责明确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的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问:今后一个时期,新疆法院在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工作中有哪些侧重点?

  依法治国是一项宏伟蓝图和课题,涉及方方面面,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我感到,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法院要着力在“五个抓好”上做出努力:

   首先,要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把握。这是落实全会精神的关键。只有准确的领会把握,才会有正确的贯彻落实。全区各级法院要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和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意见,组织开展各种方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把思想认识行动切实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切实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二,要抓好公正司法。这是人民法院的价值目标。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职业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

  第三,要抓好推进司法公开。这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人民法院的努力方向。要进一步加快全区各级法院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程,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四,要抓好司法作风建设。这是提升司法公信的保障。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司法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特别是继续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深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六难三案”问题,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各项工作发展中做出新成绩,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在法院系统反弹回潮。

  第五,要抓好审判职能的发挥。这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要通过司法审判这个社会“调节器”,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涉民生纠纷案件,促进各族人民安康幸福;坚持依法治疆,犯罪必惩,深入开展严打暴恐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毫不动摇地捍卫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各族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定团结、和谐安宁、安居乐业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环境,为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为法治新疆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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