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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依木·亚森一行深入喀什地区基层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4-10-28 09:40:09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在喀什地区基层法院调研工作。

    本网讯  2014年10月20日至22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副院长孟恺一行五人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祝聪陪同下,深入喀什地区叶城县法院、莎车县法院、麦盖提县法院、巴楚县法院调研,并实地查看了莎车县法院艾力西湖镇法庭、巴楚县法院色里比亚镇法庭等8个基层人民法庭。

    乃依木·亚森一行详细了解基层法庭建设情况,人员配备、维稳安保、受理案件类型、案件数量情况以及落实各项诉讼服务措施等情况。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喀什地区基层法院建“果园式”法庭、“庭院式”法庭的做法。在县法院座谈会上,听取各个法院关于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情况、审判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汇报。乃依木·亚森院长对四个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情况、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绩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各县市法院在当地县委的领导下,主动承担稳定工作,始终冲锋在前,站在维稳工作的第一线,作出了突出贡献。调研过程中,乃依木·亚森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在坚定理想信念上狠下工夫。深刻认识反恐维稳是一项长期任务,把审判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在最危机、最困难、最需要的时刻站得出来,冲得上去,豁得出去;少数民族法官要加强政治坚定性,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作表率、打头阵,主动投身严打暴恐专项行动第一线,接受党性锻炼。法院党组要抽调政治坚强、业务精通的少数民族法官成立专门的合议庭,坚持从严从快从重审判,依法严惩暴恐分子和“三股势力”。院领导要以民族团结为抓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民族宗教政策,带领各族干警共同做好民族团结、维护稳定工作,把民族团结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上狠下工夫。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法官的培训力度,通过自加压力学、参加培训班学、利用网络学,邀请对口援疆法院亲临基层法院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建立青年干警一线磨砺计划,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从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始终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加强干警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基础工程,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坚持正面典型引领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干警依法依规行使审判权的自觉性,要胸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处理,在改进司法作风狠下上工夫,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是在整改落实上狠下工夫。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科学的审判机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加强审判流程规范化管理,制定各项规范性制度,要明确最低办案数,制定奖惩机制,通过内部挖潜,最大限度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彻底扭转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不亮相的消极现象。当前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总结收尾,总结不等于完结,收尾不等于收场,向群众作出的承诺不能成为“空头支票”,确定整改的事项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直到作出的整改承诺全部兑现。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对已经整改的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正在整改的要持续用力,防止松劲;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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