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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强力推进“服务型法院”建设
发布时间:2014-10-28 11:34:40
本网讯(张智全)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切实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今年以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辖区地域辽阔、交通不便、群众诉讼困难等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坚持构筑一个网络、建立四个机制、实现三个联动,多措并举,努力建设“服务型法院”。 构筑一个网络,切实将审判服务延伸至农家院落。坚持以基层人民法庭为中心,切实加大对辖区基层法院“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的指导力度。通过召开人民法庭业务培训、深入人民法庭和开展巡回审判站调研等方式,积极指导、支持基层法院建立健全的人民法庭、便民诉讼站、便民诉讼点、便民诉讼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目前,该院辖区的9个基层法院共设立便民诉讼站58个,便民联系点209个,便民联络员1893名,实现了便民诉讼网落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该院坚持以巡回审判为重点,着力于前移审判服务。在巩固连续多年80%以上二审案件到辖区法院开庭审理成果的基础上,将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纳入巡回审判范畴,并尽可能在距离双方当事人较近的基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站或便民联系点开庭审理。截至10月底,该院共计近40%的一审民事案件和90%以上的二审案件均在基层人民法院庭或便民诉讼站审理,巡回办案总里程达68万余公里。 建立四个机制,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坚持“三固定”,依托基层人民法庭,安排固定的审判人员在固定时间、固定场所审理案件,既方便群众诉讼,又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多轨立案,年老体弱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电话申请,让法官上门立案。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从根本上解决告状难的问题。坚持诉讼指导,在立案大厅将有关工作制度、联系人员、联系方式等张贴公告,便于群众了解和利用便民诉讼网络,以及编印各类诉讼指南和免费发放法官联系卡,推行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到立案庭轮流接待制度,指导当事人依法诉讼。坚持效率速裁机制,尽可能采取“即收即审即结”的办案方式,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实现三个联动,切实从源头上定纷止争。首先,实现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联动,以强化基层法院与人民调组织解等诉讼外调解组织的联系为重点,形成以本院及辖区基层法院为主干,当地司法所为纽带,村(居)委会为基础相互配合的三级调解网络,大力推行委托调解、协助调解、指导调解和依法确认非诉调解协议等工作制度,形成两级法院与基层组织联动的工作机制;其次,实现信访工作与诉讼机制的联动,建立辖区两级法院与基层组织矛盾纠纷信息通报制度,对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调解,将其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从而实现信访的合理分流。实现审判工作与法治教育的联动,还需要紧紧依托“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在坚持巡回审判、就地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案例法治教育针对性强的特点,及时到案发地公开宣判以及举办法治讲座,通过在当地所审理案的件来推动法律法治普及宣传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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