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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法院:在抗震救灾中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作者:段琼梅   发布时间:2014-10-28 14:16:59


    面对突如其来的“8•03”地震,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抗震救灾结合起来,在抗震救灾中检验队伍,转变队伍司法作风,增强服务群众意识。

    殷切期盼

    “8•03”地震抗震救灾期间,最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作出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以及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重要指示,拨款援助、慰问灾区干警;云南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为栋和昭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昌亲临灾区慰问,并对鲁甸法院如何在抗震救灾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如何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抗震救灾进行了深入指导;江苏高院、湖南高院等全国各地各级法院纷纷向灾区干警表达了慰问,为灾区干警抗震救灾带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物质保障,让灾区干警感受到法院大家庭的无限温暖,体会到了受灾群众的殷切期盼。

    责任担当

    “8•03”地震发生后,鲁甸法院党组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法院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组织41名干警开赴震中龙头山镇救援,共救出伤员74人,其中遇难11人,重伤13人,轻伤50人。按照县委、政府安排全面负责龙头山镇新民村的生命抢救、过渡安置、恢复重建工作。成立“新民村抗震救灾临时党支部”、“新民村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新民村8.03抗震救灾工作领导组”统筹新民村抗震救灾工作。截至目前,共转运和发放大米73520公斤、食用油2076桶、三色塑料布804卷、发电机16台、折叠床1666张、棉被4387床件、搭建帐篷1108顶,确保新民村受灾群众家家有帐篷住、人人有饭吃。根据职责要求,办案救灾两不误,设立“帐篷法庭”、法律服务咨询点,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8月3日至10月15日,“帐篷法庭”收案47件,结案40件,处理来信来访95人次,法律咨询服务点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1件,结217件,处理来信来访432人次。

    血肉联系

    为确保龙头山镇新民村过渡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任务科学、有序、有效推进,鲁甸法院围绕“八包八保”责任要求,把“八包八保”作为做好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好平台和手段,进一步落实好干部包保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包保工作中,包保干警争当模范,以上率下,充分调动起新民村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干部包保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通过包保责任的落实,着力构架干群沟通桥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为确保数据准确,灾区群众利益不受损,包保干警反复走访了1086户、4396人,排查倒塌房屋385间,严重损坏641间,一般损坏60间。走动之间使“八包八保”责任落到了实处,搭建起了群众与干警之间的“心桥”。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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