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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的力量
作者:孙跃君   发布时间:2014-11-04 10:00:02


孙跃君在阅卷

    “咚”,随着沉稳的法槌声敲响,我轻轻地吁了一口气,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终于审结了,田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还站在法庭上的田某松下肩膀,左右看了看,似乎想找地方坐一下。我来到隔壁法警办公室,被害人王某的妻子在那里等着判决结果,她不愿意再看到致她丈夫瘫痪的人一眼,我简要给她释明了判决后,她轻叹了口气,又非常郑重地对我鞠了一躬,她说:“谢谢法官了,这个案件麻烦了你们这么久。”

    这是我审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刑庭办了一年多刑附民案件后,我觉得办理此类案件不仅要理性、熟练的运用法律来裁判,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学会耐心倾听,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从而化解双方的矛盾。

    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有点偶然,田某与王某是一个村的,跟着老乡出来打工。那天中午,工友们在工地上围着两张桌子吃饭,田某来晚了些,自己那桌的菜已经吃完,他便在王某桌上吃了起来。王某喝了些酒,他指责田某吃了他们桌的菜,于是两人从口角发展到肢体接触,最后田某抡起手臂扇了王某一巴掌,王某后脑勺着地,之后王某再也没有站起来。在审理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虽然田某造成的伤害后果很严重,已构成重伤,但是他与对方并无积怨,使用的伤害手段并不恶劣,暴力程度也较小,怎么才能实现“罪责相适应”;而另一方面,被害人王某受伤的痛苦与所产生的巨额治疗费用,给家庭经济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在民事赔偿方面达成调解,不仅可以最大程度的为被害人家庭获取赔偿款,而且也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法定理由。在办理了多起附民案件后,我发现自己的性格慢慢的有了变化。以前的我常常很急躁,听别人讲话重复了两遍就会催着说下一句。现在,我慢慢学会了倾听。田某和王某的妻子都是农村人、半文盲,经济条件困难,为了让双方能够达成切实可靠的调解协议,我与双方分别当面沟通、电话联系数十次,并和法医、书记员驱车往返十多个小时到被害人家中确定伤情。在几十次反复的沟通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都对法院有了信任,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了和解协议。

    有一位交通肇事的被害人父亲,因为儿子在事故中受了重伤,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有很多情绪,每次调解时总会自顾自说各种困难。一次接听他的电话近一小时后,我发觉自己耳朵发热、脑袋发胀。就是在这样一次次的耐心听他诉说下,他在最后一次调解时说,“这个事发生后,你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我讲话的人,你对我的尊重让我信任你,我的难处你都清清楚楚了,我相信你这个法官,调解方案我接受。”

    虽然现在拿到刑附民案件的卷宗时,我还是会习惯性的皱眉,调解难、工作量大,但我愿做个善听者,善听方能善解、善解方能善断,善听有一种化干戈于无形的力量与智慧。

    (作者单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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