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胡春城、屯昌县人民法院院长陈祥智、三亚城郊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运助荣获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先进个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屯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琼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荣获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先进集体。
在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中,海南高院依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全力推进专项积案清理工作。截至2013年12月13日,全省各级法院纳入清理范围共192件积案全部执结,结案率100%,执行到位金额27168.6185万元,到位率100%,提前圆满完成清理任务,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多年来,海南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海南高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领导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院执行工作“一性两化”总体思路,深入推行我省执行工作改革,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的司法环境方面成绩突出,为依法维护法律和司法权威、助力海南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