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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时间去哪了?翻山涉水办案忙
——记寺村法庭法官的一天
作者:张祥   发布时间:2014-11-17 11:48:03


图为法院穿行山路前往勘察现场

    2014年11月13日早晨6点多,天微亮,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广西区象州县法院寺村法庭的3名法官已经在单位集合完毕整装待发。今天要下乡勘察排除妨碍纠纷的案件现场,因路途遥远,为挤出更多时间办案,法官们早早就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做准备工作了。

    蔡某甲诉蔡某乙排除妨碍纠纷一案,源于双方的山林纠纷。两家林地相邻,但对林地界限却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蔡某甲认为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权证上,已明确标出自家林地的四至界限,毋庸置疑。蔡某乙却说自己已在这块林地上种了几十年的树,相关部门所划界限与实际情况不符。在两家争执不下的情况下,蔡某乙索性将蔡某甲种植的部分林木铲除并种上了新的树苗。蔡某甲气不过,一纸诉状将蔡某乙告上了法庭。原、被告双方的山林所在地运江镇铜盆村民委中间坪村,是法庭所辖范围内最偏远的村庄之一。为摸清案情,法官们决定到纠纷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匆匆吃完早餐,法官们便出发了。驱车行驶一个多小时到达运江镇,穿过街道将车停放好,步行一会儿后,弯曲的柳江河赫然出现在面前,河的对面就是中间坪村。此时虽值枯水期,但仍需乘船过河,法官们踩过泥泞的河床来到码头边等待渡船。半个小时后,法官们来到河对岸,换乘早已等候在岸边的当事人的车子,继续赶路。车子穿村而过,翻过两个山头后终于到达此行的目的地。法官们顾不上歇口气,就带上相机、笔录纸,在当事人的带领下对双方的林地界限及林木毁损情况进行实地勘察。经过实地取证和现场询问,法官们对蔡某甲诉蔡某乙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的案情有了清晰的认识,为接下来的庭审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官们辛苦了!”看着远道而来,因上山忙了大半天脸颊被晒得微微发红、裤脚沾满尘土的3位法官,原、被告衷心地说道。

    这就是法官们平凡而忙碌的一天,司法为民的理想,就是在这样普普通通的每一天中被付诸实践,他们以青春和汗水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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