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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过婚姻“七年之痒” 夫妻法庭闹离婚
发布时间:2014-11-19 15:49:10


    本网讯(胡亚兰)  人们常说结婚七年是一个坎,结婚七年也被称为“七年之痒”,现在看来,这也是很有道理的,很多夫妻婚后经不住现实生活的考验和生活中油盐酱醋茶的繁琐,仅因琐事闹矛盾导致离婚的也很多。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未平稳度过“七年之痒”的离婚案件。

    吴兰花与邓石成于2006年认识后恋爱,于2008年8月26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于2009年9月28日生育男孩,2010年12月3日生育女孩,后双方因琐事感情不和产生矛盾,原告吴兰花于2014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原告吴兰花起诉离婚,被告邓石成同意离婚,双方所生男孩由被告邓石成负责抚育,女孩由原告吴兰花负责抚育的协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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