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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法院12月1日起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27 11:14:31


图为阳城法院廉政监督卡。

    本网讯(李晋军)  11月26日,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一名女法警向群众宣传案件廉政监督卡的使用方法。阳城县法院为维护司法正义,改进司法作风,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出台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行。

    该制度要求立案庭在立案后,给每位当事人发放一张案件廉政监督卡。该卡由当事人在法官办理案件过程中填写,内容涵盖办案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是否有徇私枉法、违反程序、态度冷漠生硬、举止违反司法礼仪等十八种行为。当事人可在法官办理案件结束后,将该卡寄回或直接交到法院监察部门。这种让当事人开具证明式的新尝试,既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办理案件的严肃性,又便于在审查案件时对案件及干警进行监督。此举对案件审判质量监督开辟了新通道,让案件审理更透明。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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