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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用实质性司法公开倒逼公正高效提升
作者:唐凤伟 李志龙   发布时间:2014-12-09 09:07:59


    用实质性司法公开倒逼素质能力的提高和公正高效的提升,这早已成为各级法院领导和干警的共识,关键是抓落实。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司法公开工作中,将时间向前伸延,使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面系统;空间不留死角,把实质性公开推行到底,让公开更具“司法效益”。

    ■时间向前伸延 使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面系统

    走廊墙壁一侧,巨幅的“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司法公开栏”赫然在目,一幅幅简明表格上面,自2012年以来该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案号、案由、承办人、基本案情、定罪量刑等内容一一展现。

    与此配套,公开栏两侧有两个透明的小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等六类常见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书分类别装订成册,供当事人家属和社会公众查阅。这是记者在七台河中院刑事审判接待区看到的情景。

    “按照要求,裁判文书不是都上网了吗?建这个公开栏有多大必要?”记者问道。

    “还有少数当事人亲属家里没有电脑,也不懂怎么上网查阅法律文书,像公开栏这样传统的公开手段,把一个时期以来的司法裁判‘晾晒’出来,可以更加方便来院的被害人家属和被告人家属这两个矛盾尖锐的群体直接了解法院裁判的过程和依据。”七台河中院刑庭庭长张峻义解释说,“这也是我们多元化、全方位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实质性公开的一个举措。”

    “为什么公开的裁判文书向前延伸到2012年?”记者追问。张峻义说:“七台河辖区人口只有80多万,其中市区人口才43万,案件量不大,我们现在上网的裁判文书和庭审直播录播都是今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在量上没有规模,还不够全面系统,还需要一段时间积累才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出比较全面系统、均衡稳定的裁判尺度标准。向前延伸后,公开的裁判文书有了量的积累,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形成全面系统很重要吗?对记者的这一问题,张峻义朗声说道:“形成‘全面系统’后,裁判文书的判例指引功能一下子就凸显出来。谁最关心裁判结果?是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他们与审判结果利害攸关,最关切公正与否,迫切地想预判案件能有个什么样的结果。”张峻义说,“法律是公开的,司法规则和标准也应是公开的,应该满足这个群体的知情权需求。”

    张峻义告诉记者,把以前的裁判文书提供给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好处是借此可以把案件可能的裁判结果提前“渗透”给他们,弱化一旦裁判作出后他们产生的心理波动,有助于司法和谐;同时也让他们看到,不管哪个法官办案,办哪个案件,案情类似,裁判结果大致相同,除了法律规定和案件情节,没有其他因素能够影响和干扰定罪量刑,众多鲜活具体的案例能够打消他们的疑虑,增强他们对司法的信任。

    恰巧,被害人亲属纪明辉又来翻阅这里的法律文书,他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三次来,前两次是和妻子一起来的。

    纪明辉说,岳父刘某被伤害致死,现在案件还没下判,但是已经在网上看到了案件开庭的录像。原来想,“官司进了门,两面都托人”,怕“法官整事儿”,现在看了这些文书,还有公开录像,“相信法院不会走样儿,将来我家这起案件的裁判文书也会放在这里给大家看,判得公道不公道,自有公论”。

    记者问纪明辉能否看懂这些裁判文书,他笑了:“能,不懂的地方法官会给我讲解。”

    ■空间不留死角 把实质性公开推行到底

    刑庭“议案室”里,一块大显示屏上显示着庭审录播的画面。刑庭法官关勇告诉记者,目前,一、二审刑事案件应公开的一律公开开庭,凡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律网上视频直播,庭审都有同步录音录像,制成视频资料存卷,同时进行庭审录像,庭后两日内上传本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记者登录“七台河中级人民法院网”,在“庭审录播”栏目下,发现该院网站上已经上传了不少庭审录播视频。

    关勇带记者参观了刑事审判法庭,记者看到,这里已完全实现数字化,证据展示系统、实时监控系统、庭审直播录播设备等一应俱全。

    张峻义介绍说,院党组对司法公开高度重视,院长郭霞安排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大平台”的建设要求,多方筹集、争取资金,抓好硬件设施建设。今年年初率先为刑庭配备了庭审直播录播系统,其后,所有审判法庭都配备了数字化法庭设备。

    “在实质性公开方面,我们只是走了实实在在的一步。”张峻义说,光有硬件和载体还不行,更需要阳光透明的机制,他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特别注意让被害人和被告人两方家属参与到审判程序中,请两方家属依照法律规定和参照类似案例,在开庭前提出自己一方的量刑意见,特别是涉及到民事赔偿的。赔与不赔、谅不谅解,对量刑的影响如何,都请双方家属在开庭前予以考虑,告知承办法官。

    张峻义说,法官则在庭审中突出量刑程序辩论,充分保障控辩双方和被害人家属对量刑的辩论时间和过程,用透明、公开的审判过程去接受与案件最有利害关系的两个人群监督。判后,还邀请双方家属坐在一起进行判后释法解疑,讲明案件的犯罪性质、法律政策和处罚依据。“这样,判前、判中、判后,不论哪一个环节,司法都是透明的。”

    “让被害人和被告人两方家属参与到审判程序中,会不会难以控制审判秩序?”记者问道。

    对此,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张晓冬胸有成竹:“除极个别案件要把握好他们的情绪变化外,有了一定具体案例的展示,绝大部分案件中,两方家属都能充分尊重、积极配合法院,这已经被我们的工作实践所证明。”

    ■让公开更具司法效益

    推进实质性司法公开的阻力在哪里?张峻义认为:“阻力主要在我们自己身上。”

    张峻义说,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新媒体、自媒体时代,一些人怕个别案件引发炒作,不敢推行实质性公开;二是一些法官对司法公开的适应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怕公开丢丑影响形象,不愿推行实质性公开。

    张峻义分析道:“根本性的原因是素质能力还与实质性公开的要求有差距,缺乏自信。”

    用实质性司法公开倒逼素质能力的提高和公正高效的提升,这早已成为各级法院领导和干警的共识,关键是抓落实。七台河中院在刑事审判司法公开工作中,率先实行院、庭长办案制度,敢于亮相,不怕群众“挑毛病”,不忌讳自己“出洋相”,第一起网上庭审直播案件就是张晓冬担任审判长。

    “早晚得走出这一步,早走比晚走强,主动走比被动走强,早走早提高素质能力。”张峻义说,领导带头,其他法官紧紧跟上,在不长的时间里,法官们就基本适应了实质性司法公开对办案的要求。

    助理审判员吴迪告诉记者:“作为青年法官,我特别赞成实质性司法公开,在全方位监督下使得我们能更努力、更快地成熟起来,更早地掌握好业务技能。”

    黑龙江大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弘亮则认为:“其实实质性司法公开不仅仅锻炼法官的能力,而且对控辩双方提高能力都是个促进。”他说,法院把庭审录播放到外网上,网民对检察官、律师在庭审中的表现一览无余,促使检察官、律师也要规范庭审行为,提高业务水平。“这样,法、检、辩三方的素质能力都能得到提高,对国家整个司法水平的提高都有好处。”

    在张峻义看来,司法实质性公开更大的好处在于有效促进了案结事了。他认为,把审判各个环节都置于公开之下,可以很好地消除群众的所谓合理怀疑,对法院作出的裁决心服口服。

    黑龙江轩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樊立聃也认为,实质性公开让律师省了不少心,不再疑虑个体法律服务从业者与侦诉机关的不对等,多角度、全方位的公开为律师搭建了一个控辩平等的平台,“法庭对抗在于有理有据,胜诉与否在于事实法律,全社会都在看着呢。”

    被害人近亲属张金珍的话验证了张峻义的观点:“我家那起案件,那小子(指被告人)把我老头子弄没了,我也受了重伤,这要放在以前,不要了他的命我非一闹到底不可。现在看了法院这么多判决,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对谁都是一样的,我理解法院的裁判,尽管还心有不甘,但我会尊重裁判,尊重法律。”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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