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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举办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法官沙龙”
发布时间:2014-12-11 09:47:17


12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三期法官沙龙活动。

    本网讯(曹红歌)  12月10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三期法官沙龙活动。省高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刘天华出席并作总结讲话,研究室副主任王少禹主持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王松、刘太键、芦磊、张嘉、刘宇飞、吕强、张书强、于红涛、侯洪涛、张宗磊、庄卫民、贾平、施付阳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先后发言。大家从宏观到微观,谈审判中心主义不仅要求在形式上突出审判活动的诉讼地位,重塑法院的社会形象,更重要的是审判活动必须实质化,让民众真正参与进来,引入人民陪审团制度,重视证人、鉴定人出庭。建议以刑事审判为突破点,以庭审为中心,设立独立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庭前预审制度,建立庭审结果为依据制度,完善证据裁判相关立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完善证人宣誓制度,建立证据交换制度,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等。

    刘天华作点评,她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刑事审判诉讼制度改革的方向,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从推进严格司法,保证公正司法,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和长远考虑而作出的改革部署。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有利于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有利于提高刑事诉讼的整体水平,有利于各司法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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