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胡秀兰) 江西一农民开荒种树,欲用火烧除杂草,不料一阵狂风刮来,火势迅猛烧毁森林超过百亩。12月11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高顿帮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3月21日9时许,家住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高家村的高顿帮和其儿子高某乙到本村“高庄塘”山场铲除杂草、开荒种树。当日12时许,高顿帮拿出随身携带的“555”牌打火机将杂草点燃,突然刮来一阵狂风,火势顺风蔓延燃烧到旁边的“约掌岭、黄秋形”山场上,被告人高顿帮发现情况不妙,立即叫其儿子高某乙过来救火,并要其报119火警。后经村民和区森林消防队奋力扑救,还是导致“约掌岭、黄秋形、大会塘、分水垇”山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26亩(其中受灾森林面积47亩),森林火灾经济损失32900元。被告人高顿帮案发后主动和被害人高某丙、高某丁、蔡某丁沟通,帮其把树栽好,并赔偿了部分损失,被害人对被告人高顿帮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顿帮违反林区野外用火规定,酿成森林火灾,致使森林资源遭受较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高顿帮自愿认罪且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高顿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对被告人高顿帮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