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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碾伤男童左脚受审
发布时间:2014-12-17 14:56:24


男子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碾伤男童左脚受审


    2013年1月1日下午13时许,被告人王建立驾驶一辆无号牌农用三轮车将以男童左脚碾伤,经鲁山县公安局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建立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来源: 鲁山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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