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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好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
——云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侧记
作者:童晓宁 唐时华 唐燕   发布时间:2014-12-19 09:10:28


    “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从云南法院诉讼大厅到诉讼服务中心,改变的不仅仅是面积、装潢、设施,而是改变了一种服务的理念,真正方便了群众诉讼!”西南林业大学法律系的青年教师和博说。

  和博所说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是指近年来云南三级法院联动的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这个旨在“构建全新司法为民服务理念”的工程,亮出了云南法院司法为民“第一窗口”的名片。

  法院“第一窗口”——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途径,也是了解社情民意、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更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化解矛盾,展现人民法院文化和形象的重要平台。

  “我们要充分认识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两个中心’建设是解决‘六难三案四顽症’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展现人民法院公正、廉洁、高效司法形象的重要方式。”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说。

  如今,集合了“便民、公开、公信”于一身的云南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优化了诉讼环境,加强了为民措施,体现了司法公开,提升了工作效能,深受公众欢迎。

  立足“便民”:找准诉讼服务定位

  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目的在于为民众提供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在实际工作中,怎样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实现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的目标,云南法院提出了诉讼服务中心“增大空间、提升品位、优化功能、实现规范、完善服务”的总体要求。

  综合分析、反复论证,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云南高院制定了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同时,配套考核指标。

  整整24项建设标准,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打造云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品牌。一场全省法院联动的诉讼服务之战,就此吹响了“集结号”。

  2013年11月,云南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在全省法院 “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大厅”的基础上,按照 “面积达标、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制度健全、便民利民”的要求,从“增大空间、提升品位、优化功能、实现规范、完善机制、强化服务”等几个方面进行打造升级,着力推进全省三级法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一年后的今天,全省法院已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诉讼服务中心。走进云南三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标识统一、清新亮丽、人文雅致;在空间布局上,面积适宜、功能齐全、分区合理;简洁清爽、统一大方、摆放妥当;服务温馨、规范、流畅。

  同时,云南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中,想方设法推进便民利民措施,健全完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制、司法公开、岗位目标考核、文明接待等规章制度,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判后释疑、信访接待、投诉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全方位、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平台。

  在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们还精心配备了各种便民设施,如饮水器具、休息座椅、笔墨纸张、文印传真、老花镜、助听器、轮椅、雨具、急救箱、报刊杂志、诉讼指南等取阅材料,以及安检安保设施、安装储物柜等,还设有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屏。

  三级法院中,各地还纷纷结合自己的特色进行建设:

  昆明中院:作为全省试点法院,昆明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每月末开展明星评选活动,同时进行工作小结,进行学习提升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同时针对对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业务庭联络员协调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提高前后台对接效率和服务品质。

  玉溪法院:按照“柜台式办公、窗口式服务、人性化环境”的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安检导诉区、当事人自助服务区、审判事务区、等候休息区四个服务区域,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德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原有职能基础上增设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排期开庭、文书送达、案件速裁、诉前保全等功能;还对外延伸服务,对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和外地当事人,开展口头立案、邮寄立案服务,延伸“诉讼服务中心”职能提供全方位服务。

  红河法院:建立起有制度、有档案、有接待、有排查的涉诉信访机制,坚持推行院领导“周四接访日”制度,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认真化解交办涉诉信访积案,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怒江、楚雄、昭通、大理、临沧、迪庆、丽江等全省各地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喜人景象。

  在云南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优化功能是重点。我们注意到,在云南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突出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调解速裁、咨询查询等功能。中级法院侧重于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案件审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功能。高级法院则侧重于再审审查、信访化解等功能。

  在这样诉讼服务中心的运转中,完成了繁简分流、速裁保全、材料收转、法官约谈、判后答疑等诸多事项,而各项举措最终的就是两个字——“便民”。

  践行“公开”:凸显诉讼服务中心主题

  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司法公开、民意沟通、诉调对接、纠纷解决、便民诉讼与司法救助等多重效果;从工作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体现“亲民”。

  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一站式的诉讼服务,是云南法院人的建设初衷。

  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公开”的使者——法官的素质至关重要。窗口就是形象,在诉讼服务中心,除了法律职业素养外,还须具备职业礼仪、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在诉讼服务中心,培育和塑造职业形象、民本情怀、自律心态、担当精神、大局意识、务实作风尤为重要,也成为我们打造公正、廉洁、高效、亲民窗口的重头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董桂琼说。

  云南高院借助互联网平台,架通诉讼服务便捷通道。以“天平工程”为载体,与“一网三平台”结合,积极推行网上诉讼指导、网上预约立案、12368司法热线、网上信访申诉、网上查询、视频接访等工作,不断拓宽诉求表达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方式,与省内高校合作建立诉讼服务志愿者制度;引入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

  昆明中院开发了诉讼服务中心运用软件,以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方式,协助工作人员进行同步录入、瞬时流转等工作,并实行全流程监控管理;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自助查询服务系统,当事人、诉讼参与人身份验证,即可进行自助查询案件。

  曲靖中院注重从硬件建设到“软服务”提升,建立服务承诺、文明接待、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等规章制度。确保诉讼服务中心做到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等“六个有”;文明接待建立了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声问候暖心等“六个一”;信访接待做到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等 “十个心”,确保中心服务温馨、到位、流畅。

  结合当事人多为少数民族的实际,怒江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标识牌统一中文和傈僳文标注。设立安检导诉、审判事务、调解速裁、信访接待和便民服务等“五个基本功能区”; 完善立案受理、申请事项、举报投诉、诉讼费结算和材料收转五类“办理窗口”;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司法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领导接访“六大制度”。

  建立诉讼服务点是泸水县法院的一个特色。泸水县法院于2014年5月在未设立派出法庭的乡镇,由司法所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法院的诉讼联络员,法院抽调审判人员定期到诉讼服务点巡回开展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自8月以来,诉讼服务点接待群众来访183人次。其中:诉前调解6件,引导当事人走其他途径解决4件,息诉4件,待起诉17件,立案审理48件。

  针对乌蒙山区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经济发展滞后、群众诉讼能力弱等特殊实际,昭通法院针对辖区开展创建无诉讼和谐村、诉讼服务直通车活动,设立巡回立案点、诉讼服务工作站,推行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推行法庭分立案制度等方式优化服务,方便群众诉讼。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方便群众诉讼和监督。司法为民之本,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沟通交流,心与心的交流,让群众真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这就是司法公开的具体体现,司法为民的具体路径。

  承载“公信”:打造诉讼服务品牌

  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直观反映司法作风和司法形象。在群众心目中,诉讼服务工作水平就代表着人民法院的工作水平,直接影响到群众对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评价。只有作风优良、服务到位、能力过硬,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司法公信的基石才更加坚实。

  2014年1月22日,张学群院长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报告法院工作中提出:“在全省法院开展以‘完善诉讼服务、畅通诉求渠道、弘扬法治理念’为核心的诉讼服务‘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规范窗口工作流程,全面加强和整体提升全省法院‘两个中心’建设水平。”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云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依托信息技术,积极探索推进“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把办案流程、裁判结果、案件执行等情况以网络、手机等形式进行公示,设立举报邮箱和电话,方便群众监督,让群众“看着”法官执法,监督法院司法,取信于民,提升公信力。

  一组数据表明,仅?2013年,云南全省法院新受理各类案件311989件,审、执结292432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98%,结案标的额320.9亿元。在这样的数据背后,诉讼服务中心的发挥作用功不可没。

  云南法院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把群众满意率作为考核建设工作的“硬指标”。

  通过“两个中心”建设,全省法院自上而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耐心、细心、热心、诚心地接待群众,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把工作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的过程,变成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变成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成以来,成功接待了国内外司法代表团、法官代表团的考察访问,接受了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省人大主要领导的视察检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律师代表等上千人次参观座谈,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云南三级法院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为云南法院公信力加了分。”《云南经济日报》记者何光明说。

  2014年12月12日,全国法院信访改革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加强涉诉信访和诉讼服务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谋事,敢于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深化涉诉信访改革,努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动涉诉信访和诉讼服务工作实现新发展。”

  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云南法院将继续坚持群众需求导向,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构建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及时、便利的服务。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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