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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以"质律效"为着眼点创新举措促公正
作者:高岚   发布时间:2014-12-25 14:52:44


    近年来,湖南省常德津市人民法院瞄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牢牢把握司法公正这一工作主轴,通过“质”、“律”、“效”三个着眼点,创新举措促公正,实现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该院连续三年综合考核排名常德基层法院第一名,2012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国优秀法院。

    着眼于“质”,强化内控机制,筑牢司法公正的“基点”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抓住了案件质量,就抓住了司法公正的根本点。一是通过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促内控。积极探索评查结果转换机制的构建,将评查过程中质评员存在的问题、质评员发现的问题、有争议等问题及时予以反馈,注重与业务庭的沟通,不仅将案件质量评查出的问题指出,更注重和业务庭一起探讨如何规范、完善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2012年以来,共评查各类案件3231件,优秀率达98.23%。二是通过审判流程节点促内控。重点抓好立案、审限、结案三个节点。立案环节,通过立案系统流水分案,有利遏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审理环节,要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若存在变更、延长、中止、中断审限等情况,必须由承办人向审管办说明原因并将审批手续的复印件报至审管办。结案环节,规范各类案件报结的标准和程序,要求报结案件时,必须提供裁判文书、送达回证,并填写案件报结单,由审管办对案件结案的依据、方式、裁判文书、审批程序进行核查。三是通过司法绩效指标促内控。通过对近3年来司法绩效数据进行反复测算,科学确定指标的区间值和目标值,有效避免以往指标统一,考核却不合理,经常在考核前临时调剂的混乱状态。从细节入手,在考核中增加“差额项”一项,将本年度13个重要绩效指标与去年对比,差额逐项列出,并进行排名,引导各庭局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四是通过廉政节点风险促内控。从立案、审判、执行、对外委托、行政管理、纪律作风等6个方面入手,就可能发生的倾向性问题,排查出5个环节56个具体风险点,建立廉政行为正常点、提醒点、临界点、红点的“四点”防控法,并对照这些风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控方案,实行层级防控,整体联动,形成防控点对应风险点的“点对点”廉政防控新体系。3年来,该院无一人受到纪律处分,群众满意度居全常德市法院前列。五是通过司法能力建设促内控。以加强审判理论的调研为突破口,着力提升干警司法能力。院领导围绕新修订的法律,多次为全院干警授课,提升理论水平。3年来,围绕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发表学术性论文40多篇,夺得各级理论征文奖项20余次,既提升了司法理论能力,也展示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着眼于“律”,强化外部监督,深化司法公正的“重点”

    外部监督是司法公正的“核心区”,强化了外部监督,就抓住了司法公正的关键点。一是依托窗口建设强外监。在立案诉讼大厅,公布法院的纪律作风规定、举报受理电话和网址,主动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向当事人随案发送办案监督卡,详细列举18种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及举报电话,方便当事人在案件随后处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二是依托庭审公开强外监。3年来,共组织35场庭审旁听活动,邀请5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进行旁听挑刺,选择20件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主动邀请网友跟帖评论。2012年,举办常德市首场“三长两员”(即市长、县长、乡镇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法庭学法活动,有关代表共200余人参加,收到良好的评价效果。三是依托案件回访强外监。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案件回访,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委托廉政监督员回访、向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集中围绕发挥重审和改判、当事人反映强烈以及有违纪违法线索等案件进行重点回访,对当事人意见,做到件件有回复。3年来,共回访200余次,有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四是依托开门纳谏强外监。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行业代表性强、社会联系广泛、信息渠道宽、群众基础深厚的优势,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督办处理和沟通反馈。安排专门联络人员,设置专门联络电话及电子邮箱,3年来,寄送反映法院工作的书面通报36期,召开座谈会21次,听取意见、建议200余条,开展走访、邀请参加联合接访、参与开放日等活动共计120余次,切实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五是依托执行公开强外监。以执行沟通机制为抓手,对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详细记录,将执行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执行计划及时告知当事人,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在执行程序中,存在案外人异议、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主体时,一律另行组成合议庭,并启动公开听证程序,确保程序公开与公正。推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制度,参与摇号的人员一律由案件承办人、技术室人员、监察室人员和有关当事人组成。邀请申请执行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见证执行过程,扩大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知情度。

    着眼于“效”,强化服务职能,巩固司法公正的“支点”

    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的“落脚点”,强化了服务职能,就抓住了司法公正的着力点。一是推进法治宣传求实效。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和“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大法治宣讲力度,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积极深入乡镇、社区、街道、学校、企业等基层,为群众答疑解惑,回应诉求。通过刑事审判公开开庭,来警醒群众,预防犯罪。定期向社会公布涉毒、盗窃等恶性刑事案件的审判情况,并将其印制成布告,张贴到全市社区村组,震慑犯罪,弘扬社会正气。二是推进诉调对接求实效。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探索贯穿于诉讼全过程,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并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大与人民调解室、交通事故、医患事故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的对接力度,3年来,民事案件平均调撤率为62%,调解平均结案率为48%。2012年,津市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死19伤,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法院以诉调对接的方法成功结案,效果很好。三是推进便民利民求实效。以减轻当事人诉累、便民利民为出发点,集中开展“走出去办案”活动,采取深入基层办案、上门送达、就地调解等多种形式,将矛盾化解在一线。积极发挥人民法庭的优势,把法庭搬到村头田间,做到巡回审判常态化。3年以来,该院刑事案件巡回开庭5次,民事案件巡回办案286件,巡回率达31.5%。四是推进专项执行求实效。深入推进“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情理”专项活动,启动执行联席会议机制,争取市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顺利执结一批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息诉息访效果较好。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针对涉民生十类重点案件进行清理,拿出执行方案,逐案执结。五是推进司法救助求实效。尽力降低特困群体的诉讼门槛,让有理没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3年来,382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诉讼费用132万元。完善司法救助金的审批发放制度,实行由案件承办庭提出方案,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对刑事案件受害人、民事案件无法执行的生活困难对象及时救助,让最需要的人优先得到救济。3年来,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2万元。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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