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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茌平法院“四个强化”妥善处理涉农案件
发布时间:2014-12-19 10:32:03


    本网讯(王希玉 王哲)  为化解基层农村矛盾纠纷,充分保护涉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注重强化措施,妥善处理涉农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涉农案件1900余件,依法予以减、缓、免交诉讼费40余万元,为涉农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基金12万余元人民币,为涉农案件当事人争取到信访救助金3万元,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强化司法便民。该院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办理。尤其对涉农赡养、抚养、相邻关系、劳动报酬及属于法院受理的土地承包合同等纠纷,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坚持对涉农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尽可能缩短审执时限,减轻农民诉累。积极构建便民网络,在辖区5个基层人民法庭辖区设置巡回办案点,就地开庭,现场调解,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条件。

强化诉讼调解。该院坚持将“四心工作法”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调解中,妥善处理涉农纠纷。主审法官庭前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及时跟当事人进行交流,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因案制定调解预案;对于群体性、矛盾易激化的涉农纠纷,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村、镇两级基层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合力形成“大调解”网络。

    强化司法救助。该院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积极帮助涉农案件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办理经济困难涉农案件当事人的相关手续;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涉农案件当事人依法进行缓、减、免收诉讼费,让农民“打得起”官司;加大对特困农民当事人的执行救助力度,凡涉农案件一律优先执行,同时延伸司法服务,主动引导和帮助他们申请司法救助金。

    强化普法宣传。该院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定期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审判、判后答疑等活动,加强法律宣传;尤其在处理涉农纠纷时,及时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引导农民理性维权,力争“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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