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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百姓 不辱使命
——记广西贵港市平南县法院大安法庭副庭长吴胜
作者:黄文媚 黎德群   发布时间:2014-12-24 11:43:51


    1996年,他从教师队伍进入法院系统,凭着对法律的敬仰和热爱,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先后在平南县同和镇、马练镇法庭、民一庭、大安镇法庭工作,始终坚守在审判第一线。18年里,他用心办理每一起案件,先后多次荣获“办案能手”、“办案标兵”、“ 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就是平南县人民法院大安法庭副庭长、负责人——吴胜。

   “走,进村开庭去”

   “啪!”随着法槌落下的一声脆响,2014年11月17日,平南县法院大安法庭的巡回法庭在大安镇莲珠村村委会里开始了。吴胜担任审判长巡回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在该案中,村民李某因新居设宴,聘请陈某承揽部分劳务,并出资租借其炉具进行烹饪。前来赴宴的覃某走进厨房,因为煤气灶喷火在关闭阀门的瞬间遭遇爆炸,脸部和手臂被烧伤。自覃某出院后,状告李某、陈某构成共同侵权,应连带赔偿其在事故中遭受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42880.86元。

    “走,进村开庭去。”该案经过庭前调解,并没有成功。考虑到时值农忙季节,为了不耽误农民秋收,吴胜决定进村开庭审理此案,一方面方便当事人,另一方面,也当是一个进村普法的好机会。

    法庭上,吴胜当庭组织调解,但因为赔偿数额谈不拢,调解没有成功。

    “在农村,老百姓打一场官司,是大事,若不是真有难处,谁愿意上法院打官司伤了亲戚邻里和气?”于是,11月25日,吴胜再次组织该案双方进行调解,尽最大努力希望能以友好的方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弥合邻里之情。

   “当初因为想着大家都是相熟的邻居,我们只要他们共同赔5万块就算了,可是这样的让步他们都不接受,那就让法官判了。”

   “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不想,我也有责任,我愿意赔偿他一半损失。”

   “我只赔医药费,其余的,我不管。”

    眼看着关系缓和下来,但因为出租方陈某不愿让步,最终,调解仍然没有成功。

  “虽然没有调解成功,我们还会继续努力。如果实在不行,案子也可以判下来,我们会依法尽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但是,不能一判了之,跟踪回访是必要的。”在问及案子的后续情况,吴胜说。

    他就是这样一位法官,心里装着百姓,以方便群众为先,力求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案结、事了、人和”

    2014年4月14日,肖某夫妇因排水沟问题将几十年的邻居欧某告上了法庭。原因就是欧某未经他们同意擅自用水泥铺设两家相邻之间的通道,铺到他们家的墙角边。这样一来就导致了肖某家旁边的排水沟被填平,每逢下雨都无法顺畅排水而润湿了墙砖。

    收案以后,吴胜认真研究案件情况,实地走访进行了解。

   “还说是几十年的邻居,填平水沟也不跟我们商量一下,现在每逢下雨我家的墙砖都湿透,多危险你知道吗?”

    了解到原告的心结,吴胜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现在通道铺上了水泥,整体是比以前干净整洁,也安装了排水管道,但管道太小水流不畅,湿了肖家墙角,将心比心,如果换作是你家墙角,你会不会也着急?”

    “我在铺路时确实考虑不够周全,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样吧,我把水泥路再铺厚点,留出旁边的水沟,这样水就能流走了,你看行不行?”

    看到欧某服了软,肖家夫妇也就不再说什么了。7月21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虽然签了协议书,但吴胜心头总也放不下。8月6日,他再次到现场,了解欧某是否已履行了义务,两家关系是否已经缓和,却不曾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觉得先前的水泥路已经铺好了,如果再铺一层倾斜下来不稳固,所以我就直接铺了墙边线,虽然不倾斜,但也不会湿进墙角了。”

    “明明协议上说的是把路铺高,但他们又自己改了,也没有征求我们同意,一次是这样,两次也是这样,还那么有理,我心里有气!”

    “我花钱铺路,也是为了大家好,你不领情,还怨我,真是好心没好报!”

    了解到两家人的矛盾日深,吴胜又一次进行了调解。

    聊家常,释法理……

    最终,两家人解开心结,和好如初。

    10月23日,吴胜又一次走进了两家门,对案件进行回访。“吴法官,为了我们两家的事,你跑了那么多趟,没说一个烦字,我们感谢你,也当你是自家人,以后,有空要常来坐坐。”

    在基层法庭,多是家常里短的纠纷,他就是这样一位法官,以解决群众纠纷为己任,也深得百姓信任。

    “别担心,维权的事,我们去”

    “吴法官,我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双腿是废了,以后还要依赖家人照顾。我只想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让家人负担这么重……”

    2013年8月26日,时任交通巡回法庭负责人的吴胜到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林某家中,实地了解林某的伤情,倾听林某的诉求。

    “你要安心休息,别担心,维权的事,我们去。”

    事情还得从2012年十月份的一场车祸说起。10月5日,林某驾车在路上行驶,被姚某对向驾驶的一辆大客车在超车的过程中撞上,遭受重伤。在事故发生后,林某住院治疗了两个多月。后经鉴定,林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至双腿截瘫属三级伤残,虽然挽回了生命,但落下了终身残疾。

    想到自己上有老,下有少,身心遭受重创的林某在同肇事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车司机姚某等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共计近100万元。

    2013年8月28日,带着林某的诉求,吴胜带领交通巡回庭法官一行三人赶往千里之外的广东省东莞市,为这起交通事故案件进行调解。他首先联系到了肇事车方和保险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由于该案标的额涉及近百万元,双方意见分歧大,吴胜积极与保险公司进行说理释法,加强协调。最终保险公司答应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内一次性赔偿林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758000元。

    当吴胜将调解协议带回林某家时,林某郑重地签下了字:“谢谢你们大老远为我跑这一趟,这笔赔偿可以解决我们生活面临的大问题。不瞒你说,成为家里的一个负担,我曾经万念俱灰,但大家都没有放弃我,我更要坚强活下去。”

    “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倒下了,给这个家庭带来的伤痛是永久性的。作为法官,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力为他们争取合法权益,让他们得到法律的保障。”回来之后,吴胜感慨。

    他就是这样一位法官,用心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着一位人民法官的职责,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

    追溯吴胜的审判生涯,也就是这么一个个案件连成的。收案、阅卷、调查、走访、调解、审判……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已然成为常态。与法相伴18年,三次到基层法庭工作,无论岗位如何变迁,他始终坚守着正义的追求、为民的承诺。

    “群众说你好,才是真的好。”

     对他而言,群众的肯定,就是最大的奖励。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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