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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沭法院成功执结200万标的6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4-12-26 09:23:02


    本网讯(王金龙 朱崇会)  “专项打击行动威力大呀,本来都感觉没指望了的案子,竟然给执结了,真得感谢法院!”12月25日,临沭县某机械集团公司董事长张义华致电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表达他对法院的感激之情。为该公司成功执结200万标的额、沉积6年的案子,是该院开展集中打击拒执专项行动所取得的又一成果。

    2008年,因潍坊某工程机械公司(下称潍坊机械)拖欠临沭某机械公司(下称临沭机械)货款被诉至临沭法院,是年10月,潍坊机械被判限期偿付货款777051元、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返还压路机2台,并承担12919元诉讼费。判决生效后潍坊机械未自觉履行。2009年2月,临沭机械申请强制执行,临沭法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潍坊机械仍不履行。执行员赴潍坊,查明潍坊机械2005年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公司股东张某臣出资45万任法定代表人,都某出资5万任股东,公司账户上无存款,股东避而不见,临沭机械也对外地的该公司可供执行财产无法获知,该公司2011年1月又因2年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几年过去了,临沭机械都觉得该案怕是个“死案子”了。但执行员却一直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到潍坊附近办案时也不忘顺路调查一番。2011年8月,执行员经核查公司房产、注册资本变动情况等手段多方查证查实:潍坊机械法定代表人张某臣之子张某宏系该公司实际操控人,该公司的发起及实际出资均系张某宏所为,且所有诉讼活动均由其参加。法院及时追加其为本案被执行人,张某宏收到裁定书后无异议,是年12月执行员再赴异地执行,经反复做思想工作,张某宏以无钱为由推拖,最后只缴纳了5万元钱。次年9月,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书确定的2台样机作价56万元,该案执行标的款变为1337051元,张以其二手轿车抵顶欠款4万元,实欠总额为1270141元,双方订立分期还款计划,约定分4次清偿债务。但该计划订立后1次也未兑现。

    面对能躲则躲、躲不过就拖的老赖,法院该如何办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今年11月,最高法院部署开展了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后,临沭法院把执行该案作为一个重点。执行员再赴潍坊摸底,查明张某宏通过股权转让成为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开有多个银行账号,资金进出频繁,半年间流进资金2千多万元,被张某宏分别转账给多人,由此证明其有偿债能力而拒不配合执行。法院经研究决定,将张某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拟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临沭警方对该案给予了支持,对张某宏进行网上追逃,后据线索将刚从青岛开车返回潍坊的张刑事拘留,并通报法院。执行员在看守所内告知其可能得到的刑事处罚,张哀求马上还款、别对其判刑。12月19日,张让家人汇款130万元偿债,并经法院主持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剩余70万利息于明年8月前还清。至此,该案最终得到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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