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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子谎称能帮他人找工作骗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2-26 09:54:12


    本网讯(刘万春 罗珊珊 贾莉)  一女子自己坐在家里无所事事,却夸下海口谎称能帮助别人解决工作问题,想通过骗取钱财能过上好日子,结果谎言终被揭穿。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利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底,被害人乐某的母亲卓某某问老乡王某某能否帮其刚退伍回到宜春不久的儿子乐某,找到一份正式有编制的工作,并承诺愿意出点好处费。几天后,王某某与被告人高利萍说起此事,被告人高利萍明知自己无法办到,仍当即答应,并谈好拿5万元好处费。之后,王某某告诉卓某某,称已经找到人帮忙,但要10万元费用。被害人卓某某同意并将10万元现金交给了王某某。

    2013年1月8日,王某某扣下5万元,将另5万元拿给被告人高利萍。被告人高利萍写下一份保证书,写明帮乐某安排工作、保证转正式编制及收到5万元现金等内容。当天,被告人高利萍看中了王某某丈夫店中的一款1.5万元的茶几,即谎称要拿该茶几送人,以帮乐某解决工作,王某某丈夫在被告人高利萍未付钱的情况下安排人把茶几送到了被告人高利萍的朋友家。被告人高利萍拿到钱后,并未帮乐某解决正式工作的问题,且将5万元钱用于其购买衣物等花销。后乐某得知被告人高利萍只收到5万元,便去质问王某某,王某某称想等乐某工作稳定后再说。之后,王某某扣下被告人高利萍未付的茶几款1.5万元后,将3.5万元给了被告人高利萍。被告人高利萍在保证书上加了“另加收5万元整”的内容。但被告人高利萍仍未帮乐某找有正式编制的工作,且将钱挥霍一空。乐某多次催促,被告人高利萍均以各种借口推脱,仅帮乐某找了两份均没有正式编制的临时工作,直到案发也一直未帮乐某转成正式编制。被害人乐某遂于2013年7月8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被告人高利萍将收得的8.5万元现金返还给被害人乐某,将茶几退回给王某某,王某某遂将1.5万元现金返还给了被害人乐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利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高利萍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被告人高利萍已退赃,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高利萍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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