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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法院狠抓立案细节便利当事人诉讼
发布时间:2014-12-30 16:59:22


    本网讯(冯丽丹)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积极创新能动司法,建立导诉制度不断加强导诉窗口建设,切实采取一系列举措,狠抓立案从细节入手服务诉讼当事人,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纠纷调处和立案审查质效。

    一是强化诉讼引导。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由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解答群众咨询;摆放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手册,供当事人学习诉讼常识;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查阅案件流程。截止到11月,诉讼服务中心解答当事人咨询近百人次,群众满意率100%。

    二是公布立案流程。充分发挥电子屏幕的作用,立案流程一目了然。当事人进入立案大厅可以一目了然的了解整个立案过程,缴费过程。同时,在立案大厅悬挂《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列举了诉讼费用交纳范围和诉讼费用交纳标准,便于当事人了解每项诉讼请求的收费标准。

    三是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实行当日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立案服务一次性告知内容包括起诉所需准备的材料、证据,立案咨询电话和补件一次性告知等内容。前来咨询立案的当事人可按照列举的内容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起诉,实现当即立案;当事人到庭起诉经审查材料不齐全的,根据案件类型将所需补充的材料一一勾选出来,当事人可按照勾选的一次性补件告知补充相应的材料。

    四是规范接待行为。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认真及时做好接待工作,如遇临时参加重要会议或正在处理紧急工作不能及时接待的,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在何处等候、等候多久或者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另行约定时间。确遇正在开庭、开会或正在处理重大工作不能及时接待的,要明确告知有关部门或人员转告当事人或来访者在何处等候、等候多久或者征求其意见是否另行约定时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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