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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司法温暖
发布时间:2014-12-31 10:01:39


    本网讯(刘红连)  “感谢法院送来了救助款,这个寒冬就好过了,真的解了燃眉之急,备感温暖!”12月29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特困刑事被害人何某发放了司法救助款,何某非常感激。

    为满足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的愿望,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各项司法为民的服务措施,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简化司法救助手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积极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该院根据诉讼实际情况,不断扩大司法救助对象,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抚恤金、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涉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对象、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社会救济等困难群体涉诉的案件,以及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残疾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城乡贫困老人的案件,一律减、免、缓交诉讼费,确保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完善司法救助机制。针对执行中债权因故不能受偿、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该院充分发挥法院的主体作用,积极争取政法、民政、劳动等部门的支持,加大诉权救济力度,积极为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向他们发放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金,送去党和法院的温暖,一定程度缓解了其生活困难。

    加强与司法援助工作的联系与衔接。该院针对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对刑事被告人确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等情况,通过法律援助机构,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据悉,2014年,该院共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14万余元,为困难当事人申请到位司法救助金50余万元,并予以及时发放,为困难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信息39件次。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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