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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形合一:走自觉接受监督的特色之路
作者: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裴宗全   发布时间:2014-12-31 10:44:44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人民法院只有多渠道、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才能更好地通达民意、改进工作、赢得支持。近年来,尽管社旗县人民法院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方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注重了联系和沟通,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始终没有摆脱出“形合神离”的现实困境,表面上自觉接受,行动上被动等待,并不能真正做到人大监督与法院工作很好的衔接与结合。三年来,社旗法院以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为主要抓手,强化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使法院工作始终处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从而为推动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2013年社旗法院审判工作绩效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56名,全市法院第3名,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3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全院8个集体和13个个人分别荣获市级以上先进荣誉。2014上半年,整体工作绩效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40名,全市第2名,一举跃入第一方阵。如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已在干警心中生根发芽,已经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在人大代表的监督、关心、理解、支持下,执法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变,院容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队伍精神状态正佳,审判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执法日益公开透明。

    一、“三项机制”落实责任,强化人大监督工作常态化推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实现人大监督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是根本保障。社旗法院通过不断完善“三项机制”,从而保障了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经常性和实效性。

    (一)建立责任体系机制。一是设立组织机构。成立人大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督查联络工作室,专门负责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系,主要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通报人大监督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人大监督工作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举措,加强法院与人大之间的工作协作配合等内容。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出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实施意见》,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领导小组及联络工作室、联络员的职责,包括负责与人大机关经常性联系,处理代表意见建议、来信等的受理、转交、督办和答复,掌握人大代表的相关信息,负责寄送报告、通报、信息等。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将人大监督的相关工作指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与年度绩效考核考评挂钩,作为部门、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实现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与常态化。

    (二)完善工作报告和通报机制。一是落实好每年一次人代会法院工作报告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集中组织撰写,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法院整体工作情况;二是坚持每半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一次法院工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争取重视、理解和支持;三是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法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沟通以获得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人大选任的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按人大要求定期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接受人大评议;四是坚持每季度向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专报”,广泛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五是坚持每月向人大法工委报送“法院工作动态”,以使人大及时了解和掌握法院工作取得的经验,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效应;六是坚持人事任免等工作事先报告制度,对法院干警的职务任免、职级提升、岗位调整及人民陪审员选任等重大人事事宜,提前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沟通协调,主动报送人事信息材料,由人大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考核。

    (三)健全意见、建议及关注案件办理机制。一是规范人大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关于人大对法院专项工作报告和人大任命人员的述职报告所形成的审议意见,坚持集体研究与专人办理相结合,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相关具体措施,实事求是撰写专项整改情况报告,三年来共办理审议意见8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方案8次。二是规范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办理时间优先、办理人员优秀、办理结果优质、办理效果优等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了领导批办、及时转办、归口办理、专人负责、督促催办、及时上报、及时反馈等的管理运行机制,确保答复准确、及时。三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8份,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代表满意率达到100%。三是规范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对于人大交办的案件及各项事宜均做到集体研究处理,指定专人办理,及时报告办理情况,限期办结,对不能及时办结的要在期满前向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对交办的群众申诉、信访件,积极进行复查,对确有错误的及时进行纠正。三年共办理代表关注案件6件,转交信访案件8件,均做到及时办结。

    二、“三个平台”畅通代表联络渠道,架起法院与代表之间的“连心桥”。

    社旗县法院党组将代表联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创新联络方式,畅通联络渠道,努力使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具体化、典型化。三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12次,接待来访、来信、来电146人次,走访代表378人次,征求代表意见、建议38件,办结38件,寄送工作专报690份,邀请9名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召开代表座谈会11次,发送手机报33期,集中发送联系短信17次,向代表赠阅报刊600余份。

    (一)建立与人大代表综合联系平台。该院在院办公室成立“联络之家”专人负责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工作,主要协调督办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事项,组织接待人大代表来院视察,接待人大代表来访,处理人大代表来信、来电,向院领导汇报人大代表提出的拟办意见,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办理,将办理结果答复人大代表,组织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

    (二)建立与人大代表走访联系平台。一是坚持在人代会期间组织力量到会当面走访人大代表,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认真回答人大代表的询问与质询,会后及时归纳,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实行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系机制,要求结对联系的法官每年当面走访人大代表不少于3次,电话联系每月不少于1次,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反馈问题,接受人大代表法律咨询;三是建立“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联村法官定期登门拜访所联系村的人大代表,加强感情交流;四是借助走访企业活动,重点走访企业人大代表,认真听取需求,真诚解决企业发展等法律难题。

    (三)建立与人大代表信息交流平台。一是建立“法院工作专报”机制,定期向代表寄送,实现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制度化、经常化;二是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加法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畅所欲言,互提需求;三是装置人大代表专线电话,方便人大代表工作联系、反映问题和法律咨询;四是建立人大代表手机报、短信平台和代表微信、微博、微视“三微”平台,互通信息,互相交流;五是聘请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使人大代表更直接、更全面了解法院各项工作,直接反映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希望;六是向人大代表赠阅《人民法院报》等审判资料,满足人大代表学习需求,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了解审判工作提供方便。

    三、“五步走一回访”深化代表庭审观摩,主动接受办案过程全程直接监督

    代表观摩法院庭审活动,是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有益实践。近年来,社旗法院持续强化代表庭审观摩活动,实施“五步走一回访”机制。三年来共邀请代表观摩庭审案件53件,参与观摩代表408人次,共征求意见、建议68条,报送“落实整改情况报告”25份,发送“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37份。

    “五步走”指:一是报选案件。坚持每月5号前将本月拟开庭审判的案件选择5-10件登记造册,并附诉状、案情简介及案件典型意义、适用法律法规条文、合议庭组成人员等相关材料,报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法制信访委备选,协调确定当月代表观摩的案件,并确定参与旁听的代表名单。二是邀请观摩。在开庭审理3日前分别向已确定观摩的代表发送“参加庭审观摩邀请函”,并注明开庭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行车路线和接送方式等事项,为代表参与庭审观摩提供方便、创造条件。三是观摩庭审。在院领导的陪同下有序安排代表参加庭审旁听、观摩,设立代表席位,并向代表发放“庭审观摩留言表”,让代表在法庭上或记录、或题字、或写问题,详细记录庭审情况,对审判长的每一次发问、每一句审判用语及每一个细节做到细心观摩和了如指掌。四是评议庭审。庭审结束后,逐一向代表发放“庭审观摩评议表”,由代表依照评议表所列内容逐项对照打分,最后由代表集中点评,得出总体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的意见和建议。五是整改落实。针对每一次庭审后代表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逐项归纳整理和研究分析,反馈给审判庭,限定时间向人大报送“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努力使人大监督成为改进法院工作的动力源泉。

    “一回访”指:对每位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件逐项办理,形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走访每名代表,逐件逐项回复,并进一步征求每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把庭审观摩活动转化为“蝴蝶效应”,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改进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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