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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翻墙受伤 伤者与学校因保险款起纠纷
发布时间:2015-01-06 15:08:38


    本网讯(苏茂明 陈新群)  1月5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望高人民法庭的法官协助当地司法所,妥善化解一起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保险款分配纠纷,原先对赔偿款的分配心有余虑的当事人,终于放心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网瘾少年深夜翻墙摔伤

    小谢系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望高镇某中学的寄宿生。该学校夜晚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学生随意外出。2014年4月29日晚上,小谢网瘾发作,便产生了翻墙外出的念头。22点20分,晚睡点名过后,小谢趁学校巡查老师离开宿舍区之机,从三楼用被单结成绳索攀爬防盗网,不慎从防盗网上摔了下来,受伤住院。

    因保险款分配起纠纷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小谢基本康复,医院同意其出院。然而由于小谢家境困难,无力支付所欠医院的医疗费,学校为小谢垫付医疗费19000元。经小谢家长与学校多次协商,双方达成协议:住院医疗费和后期复查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家长先行各垫资50%,在通过新农合、学生意外险等保险报销后,所得的款项再由学校家长双方协商分配。

    随后,学校在家长的积极配合下,共报回新农合、学生意外险等保险款40586元。然而,对这笔款怎么分配双方确产生了分歧。案经当地司法所多次调解,由于双方对保险款的分配仍均存在余虑,担心自己在分配中“吃亏”或达成调解协议后又有一方反悔,不能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因此犹豫不决。

    法官释法明理解余虑

    为解当事人余虑,司法所干警邀请望高法庭的法官协助调解。调解中,法官发现案件的事实清楚,双方犹豫不决是因为对相关法律未了解透彻。于是,法官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解开了双方当事人心中的余虑。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小谢住院报销的医疗费用40586元,由小谢父亲谢春财返还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某中学垫付的19000元,余款21586元归小谢所有;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某中学自愿支付小谢慰问金1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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