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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搭熟人“顺风车”被强奸 色男领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5-01-07 10:35:07


    本网讯(刘国清)  只因搭乘了熟人的“顺风车”,江西德兴女子小梅(化名)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她被熟人威胁强奸。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程冬华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2014年4月18日晚,小梅到金家德乐超市买完东西后在门口等公交车,正好一黑色轿车从铜矿方向开过来停在其身边,车窗摇下,小梅看到是熟悉的“矮子”。“矮子”一个劲地叫小梅上车,因公交车也没来,小梅就上了他的车。在车上程冬华说喜欢其好几年了。当车开到铜矿炼油厂附近,程冬华将车停在右面的山边上,并抱住小梅亲吻,还用手乱摸,摸其胸,同时程冬华还爬到小梅座位上将其压倒施暴。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冬华以持刀相威胁,违背被害人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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