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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他人煤块不付款 男子涉嫌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08 10:01:31


购买他人煤块却不予付款 男子涉嫌诈骗获刑


    2013年6月18日,被告人宛海国从被害人李某处以每吨1070元的价格购买了39.43吨煤块,宛海国承诺货到安阳后付款。货到后宛海国以每吨1000元价格变卖,共得卖煤款39430元。之后,宛海国将所得卖煤款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挥霍。截止现在,宛海国仍没有退出赃款。



来源: 殷都区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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