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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他人斜眼看 精神病患者持钢管打死一人
发布时间:2015-01-14 11:48:38


    本网讯(唐海奎)  四川省营山县一男子,因对方斜眼盯自己,便怀疑对方不怀好意,用钢管残忍将其打死。案发后,经精神病学司法鉴定,该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2015年1月5日,营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行凶杀人的“武疯子”强制医疗。

    营山法院审理查明:被申请人李林弋今年42岁,多年前便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南充市川北身心医院等地拿药治疗。2014年8月13日19时许,李林弋在营山县复兴桥“帝锦城”工地外公路闲逛时,见做完工准备离开的姚桂英在斜盯自己,李林弋认为姚桂英对自己不怀好意,随即在“帝锦城”工地上捡起一根钢管追上姚桂英,击打姚桂英头部十余下,致使姚桂英头部重度颅脑损伤伴急性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案发后,经专业机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李林弋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李林弋实施暴力行为致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其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有必要对其予以强制医疗。据此,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等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遂于日前作出前述决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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