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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心难改 前科女贼菜市场扒窃被抓再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14 14:00:32


    本网讯(刘万春 罗珊珊)  都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抓”。一女子因犯盗窃罪曾被判入狱,本该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却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在菜市场再次伸手,当场被抓,再次验证了这句话。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袁晓琳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10月7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袁晓琳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中山路某菜市场寻找扒窃作案目标。发现失主黄某裤袋里有百元面值的现金,遂尾随其后对其实施扒窃,从其裤袋中窃得现金200元,得手后欲逃离时被反扒民警当场抓获。案发后,被盗200元钱已返还给失主黄某。

    另查明,被告人袁晓琳曾于2013年11月19日因犯盗窃罪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晓琳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袁晓琳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被告人袁晓琳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适当增加刑罚量。根据被告人袁晓琳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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