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平原法院巧念“五字经”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1-14 15:57:48


    本网讯(刘英军)  年终岁末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案件的高发期,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了维护其合法群益,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巧念“五字经”化纠纷。

    一是“便”字当头。开通预约立案电话,为弱势群体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加大诉讼指导力度,告知他们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法庭开庭到工地、农村、社区,尽量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的次数,减少诉累。

    二是突出“快”字。对涉及农民工欠薪、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实行时间安排优先、车辆服务优先、审判场所优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涉及人员少数额小的纠纷或当场调解或约期开庭,保证及时结案。

    三是注重“调”字。即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将其贯穿于案件审判全过程,尽最大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采取宣传法律政策与教育劝导相结合,庭前调解与庭后调解相结合,法庭调解与借助外界力量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力促当事人握手言和,即保证及时兑付,又维护了双方关系。在该院受理的农民工欠薪案件中,有近八成是调解结案,且全部当场兑付。

    四是善用“多”字。杜绝就案办案做法,采取多种形式保证办案的社会效果。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公开宣判,用典型案例教育用人单位及旁听的农民工;对审理中发现涉及有关单位工作方面问题的,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敦促有关单位及时弥补工作中的不足;该院还利用各种媒体,以案讲法,宣传法律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企业及用人单位的法治观念。

    五是活用“援”字。对困难农民工欠薪案在缓、减、免诉讼费的同时,提供灵活多样的援助,确保困难农民工打的起官司,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截至目前,该院已先后为19起讨薪案中的36名困难农民工缓、减、免诉讼费4.3万余元。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