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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法院通过“四转变”着力打造司法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5-01-14 16:51:49


    本网讯(陈思思)  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保障辖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满意度不断提高开展工作,在省市两级法院的指导下,通过四个转变,形成了一股强有力的司法正能量,为构建“平安红旗 魅力新乡”增添光彩。

    从群众使用法律武器到享受法律服务的转变

    2011年以来,红旗区法院在审判执结率不断上升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司法服务性和司法便捷性,针对原来的手续繁琐、案件当事人出庭困难等情况,红旗区法院通过开展“一站式”诉讼服务程序和加大巡回法庭力度,使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打官司的便捷和迅速。在一站式诉讼服务方面,无论是法律咨询、立案缴费还是律师聘请和案件审理执行,都有相关工作人员帮助解决;在巡回法庭方面,对于偏远农村和行动不便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自己家门口开庭以及等待执行结果送达,这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法官多走路的司法服务理念,2014年,红旗区法院群众满意度居全市法院前列。

    从维护经济环境到打造诚信经营理念的转变

    近年来,红旗区法院受理的涉商事案件上升趋势逐步减缓,这得力于红旗区法院对于商事案件采取“以判带规”的审判理念,这让一纸判决书起到的不仅是司法公正的审判作用,更起到了法律规范行为的作用,2014年,红旗区法院坚决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0件15人,以及多起食品安全等涉及民生的大案要案;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同时,红旗区法院还针对老赖企业、失信企业建立失信档案,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强力公布执行老赖140案198人次,有效的净化了辖区经济市场,保障了经济快速稳步发展。

    从保护弱势群体到引领社会爱心关怀的转变

    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在农村势必滞留大量的留守人员,红旗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全会精神,改变了以往被动的司法关注和保护,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减免诉讼费用,通过个案的公布和与社会爱心人士的联动,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平台以及微视平台,公布法院保护弱势群体的重大措施和力度,有效的带动了社会爱心力量,以2014年9月份的“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为例,在新乡市中院和区委区政府支持下,当场帮扶留守儿童21人,截止目前,通过红旗法院和社会爱心人士联合帮扶的留守儿童达172人,减免诉讼费用14.5万元,发放救助资金19万元,在红旗区乃至全市,形成了一股“奉献在红旗”的社会爱心文化。

    从自我廉政道德建设到主动接受监督的转变

    自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红旗区法院在加强自我廉政道德建设的同时,更注重引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设立道德讲堂、廉政亲情寄语、立善行义举榜等方式和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案件当事人审务督查等做法,使法院整体工作和法官个人职业操守置于人民群众的阳光监督之下。以法官务实、为民、清廉的个人魅力打造社会向心力,带动辖区群众为美好生活奋斗信心和对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决心。通过人民群众的监督考核,涌现了以农民工维权卫士、新乡市最美志愿者彭晓明和最美法官妈妈、新乡市文明法官张巧荣等一大批模范法官人物,不断推动构建了的良好的法治道德经济环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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