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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卖血两“血头”今受审
作者:黄洁 张雪泓 发布时间:2015-01-16 10:08:08
了解到居委会苦于社区的献血指标难完成,“血头”主动联系,带领招募到的卖血者前来“献血”,获取好处费。1月15日上午,两名“血头”于洋、刘根深因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检察官表示,居委会的行为虽然存在一定瑕疵,但尚不构成犯罪。 据了解,于洋和刘根深都是无业人员。于洋在北京期间献过几次血,每次都能拿到营养补助费,觉得献血可以挣钱。后来,听说西坝河柳芳北里社区每年都会组织献血,便主动联系,表示可以组织人进行献血。2014年7月,于洋果然接到柳芳北里社区居委会社区文教主任赵某电话,让他带16个人来献血。于是,于洋通过QQ群、发放街头广告以及人拉人等方式,从各处招募卖血者。另一被告人刘根深就是看到网上的信息后联系到于洋的。 根据检方的指控,2014年7月9日,于洋通过被告人刘根深非法组织16人在柳芳北里社区进行献血活动。在献血过程中,民警接到线索赶到现场,将一干人等带回调查。 据刘根深交代,当时于洋报给他的价格是给每名献血者献血200cc,可得200元,刘根深可以按人头得到每人50元的好处费。而实际上,柳芳北里社区给每名献血者得慰问金为500元和一把血站提供的雨伞。 记者了解到,本案中暴露的非法卖血手段在非法组织卖血案件中并不罕见,部分单位和街道为了完成义务献血任务,便让“血头”找人顶替单位员工或社区居民,义务献血后再给补助。而检察官说,本案中居委会的行为存在一定瑕疵,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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