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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不远千里细调解 十年积案终化解
发布时间:2015-01-19 14:06:39


    本网讯(王 隆)  近日,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依托电话、网络等现代化通讯载体,为远隔异地的双方当事人作调解工作,近十年积案得以成功化解,拉开了平武法院2015年“清积”工作良好序幕。

    2005年3月28日,平武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给付原告长虹公司货款88184元,承担自2004年4月1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为违约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被告人李某无支付能力,法院向长虹公司发放了债券凭证。2014年12月11日,长虹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平武法院受理后,案件承办法官反复通过电话、网络等现代化通讯工具与被执行人李某联系。了解到李某这些年一直在跑出租车来偿还债务,生活条件艰苦,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承办法官带领长虹公司相关人员奔赴李某所在地达州。在承办法官真诚的行为和耐心的劝说下,李某受到感动,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长虹公司共计人民币102000元了结此案。事后,李某表示自己了结该债务后感到了一身的轻松。他由衷感谢承办法院为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千里迢迢赶赴达州,对平武法院司法便民利民的举措给予了认可。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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