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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法院:手铐明晃晃让“老赖”自觉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5-01-19 15:26:59


    本网讯(粟剑锋)  俗话说“不见棺材不掉泪”,广西横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拖欠达近四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时候,被执行人雷某完美的诠释了这句俗话。

    1月16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商某与被执行人雷某来到该院接待室进行协商如何归还5.6万余元欠款的时候,雷某一直持着“我不还钱能耐我何”的态度,表示就算还也只能还1.7万元,并且要等到2月5日才能还给商某。这还不足欠款的一半,看着雷某的态度,商某表示不同意再协商,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见到双方协商不下,执行法官向雷某出示了已查明其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证据,说明其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规定的拒执罪,如再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现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并将相关证据移送侦查机关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时,雷某仍然抱有一丝侥幸心理,坚持最多只能在2月5日前还2万元,但是当法官拿出拘留决定书并联系法警携带手铐来到接待室的时候,雷某终于明白自己因违法拒绝履行义务摊上了“大事”,急忙打电话呼朋唤友赶忙拿钱来“救”自己,并且在等待过程中,一直电话催促,迫不及待,害怕摊上牢狱之灾。

    最终,被执行人雷某在法律的威慑下,主动托人将5.6万余元执行标的款交到法院,还因自己的行为被罚了3000元。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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