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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者强开高速路建设项目部车辆并撞物领刑
发布时间:2015-01-23 09:33:02


    本网讯(方光璞)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已成为公众的普遍共识。但生活中仍有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醉驾者李平强行闯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强开项目部的车并撞坏物品,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河南省确山县法院一审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平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4年5月19日下午,被告人李平酒后闯入京珠高速扩宽工程五标段项目部位于确山县双河高速下路口对面的住处,经项目部工人反复劝解不肯离开,后被告人李平又把该住处停放的猎豹越野车开出,将对面房子的卷闸门撞掉后进入到屋内,将房间内的播种机、旋耕机等物品撞坏,后又驾驶该车辆沿确山县双河镇双河村至下庙村水泥路向北行驶大约50米后停下。经鉴定,被告人李平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80.08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确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李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为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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