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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多措并举创新执行工作方式
发布时间:2015-01-29 13:33:23


    本网讯(黄光发)  2014年以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为提高执行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与满意度,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方式的创新,转换执行工作方式,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赢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首推涉公职人员案件信息管理机制。截止当前,该院共有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63件,涉及35名干部职工,涉案标的总额681.099万元。在涉公职人员案件中,涉公职人员常常利用单位作挡箭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该院院长迎难而上,主动与县委、县政府领导加强沟通,召开涉公职人员案件调度会,将各单位一把手动员起来,建立涉公职人员案件信息库,将涉案公职人员的信息录入信息库,并将各单位涉公职人员案件的执行情况纳入年终综治考评,也将作为晋升、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扩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力度。该院以“失信被执行人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为契机,竭尽全力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与公安、工商、房产、土管、银行等部门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机制,推行信用惩戒,将586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400余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率全市法院第一。被推荐为全省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工作示范单位,并两次在全市执行工作调度会作先进典型发言。

    变换执行方式,变白天执行为深夜突击执行。该院在2014年全年执行取得较好效果的基础上,通过对现存执行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和分析,认为仍有部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且刻意躲避执行,虽经过多次依法传唤仍不到庭。为此,该院换位思考,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抓住“老赖”的弱点,并考虑寒冬深夜“老赖”在家,变白天执行为深夜或周末执行。对这类被执行人采取在寒冷的晚上9点至12点期间进行上门传唤,到位率较高。

    创新执行和解工作方式。执行和解是民事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和运用,能有效而及时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利于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利益再分配,实现实质的正义。该院利用执行和解机制的有利优势,充分调动执行双方当事人和解的积极性,加强与各基层组织、调解机构的沟通,发挥各基层组织的优势,让各基层组织积极介入到和解进程中来。自创新和解工作方式以来,在各基层组织、调解机构的配合下,执行和解率显著提高,全年共执行和解案件60余件。

    据悉,自创新执行工作方式以来,该院执行案件执结率显著提高,全年共执结案件288件,执结标的额4027元,全年司法拘留27人,罚款6人,1人因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被定罪判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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