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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未设警示牌致车辆相撞 公路管理局被诉
发布时间:2015-02-02 16:44:21


道路未设警示牌致车辆相撞公路管理局被诉


    2014年1月28日19时许,由于被告组织道路施工,道路上没有警示牌,原告为躲避道路障碍,与停放在施工路段上的车辆相撞,造成车辆不同程度损坏。造成损失共计51381元。



来源: 华龙区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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