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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堵车引发争执厮打 男子咬伤他人手指获刑
发布时间:2015-02-03 09:52:56


    本网讯(曹友喜 蔡吉峰)  随着车辆越来越多,城市堵车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在等待的过程中,有些人可能会因为一些琐事而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2015年2月2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魏宝有期徒刑八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母某某经济损失17939.6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3日7时许,被害人母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途径蒙城县城关镇北关信用社对面路南,因堵车与被告人魏宝发生争执、厮打,被告人魏宝将母某某左手食指咬伤,致其左手食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伤情属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宝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致被害人受伤,被告人应按法律规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7939.6元。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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