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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法院开展“三下乡”进农家活动
发布时间:2015-02-06 09:50:02


    本网讯(金丽)  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活动的全面开展,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2月3日下午,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人民法院在坝心镇老街村委会龙港村开展了2015年“三下乡”暨阳光司法进农家系列活动。

    一是进行普法宣传,培育法治意识。在活动现场,该院院长俞飞、副院长刘德带头向当地村民发放法律宣传材料,认真听取并回答了村民就婚姻家庭、交通肇事等各种矛盾纠纷提出的法律咨询,引导村民在遇到矛盾纠纷时,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普法宣传增强了当地村民的法治观念,培育了法治意识。

    二是开展巡回审理,树立司法权威。普法宣传结束后,由该院刑庭法官及当地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在龙港村打场外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并当庭对盗窃了两辆摩托车的被告人陶某某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并处罚金2000元,让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村民都充分感受到了法庭的神圣与庄严,树立了司法权威。同时,通过红河州中院新闻中心主任钟旭就案件审理程序、法律专业术语的通俗讲解,使旁听人员对庭审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

    三是法官与群众进行交流,实现零距离互动。庭审结束后,法官就旁听人员咨询的量刑规范化制度、缓刑的适用、盗窃案件的处理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讲解,旁听人员也对案件的审理、庭审礼仪等作出了评价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如此零距离的交流互动,不仅让群众学习了法律,更让法院、让法官明白了群众的需求和意见,从而提高法院司法为民的能力,提高“零公里”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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